薪資扣除額調高 647萬人受惠

2014/02/25 12:22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企業大股東、高所得者多繳稅,究竟誰可受惠?財政部長張盛和昨(24)日表示,政府增加的稅收,將用以減輕薪資所得者及身心障礙者負擔,明(104)年綜所稅的薪資及身心障礙扣除額,將分別提高2萬元,待後(105)年申報所得稅時,可望少繳點稅,估計有超過698萬人受惠。

所得稅法修正案配套措施(截取自中國時報)

根據財政部估算,薪資扣除額上調2萬元,全台將有646萬9,995人可望受惠;以雙薪家庭試算,一年將增加4萬元扣除額,初估綜合所得稅可少繳2,000至16,000元。財政部昨天公佈「財政健全方案」,選定金融營業稅、兩稅合一及綜合所得稅,扮演挹注財政的要角,被張盛和視為三大「回饋稅」的稅目,預估可增裕稅收約814億元。

張盛和表示,有感於國內財富分配嚴重不均,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曾公開呼籲,政府應師法美國向富人加稅,藉財富重分配,消弭台灣貧富差距,因此在財政健全方案中,特別規劃配套措施,要幫上班族、身心障礙者減稅。

他說,國內薪資呈現停滯狀況,受薪階級身邊沒有多餘的錢可以消費,將薪資扣除額由現行的10萬8千元,一舉調高至12萬8千元,大幅增加2萬元,「等於是小小的加薪」,希望提高上班族的稅後可支配所得,進而增加消費、刺激內需,預估稅收年損失約66億元。

另外,財政部也提高身心障礙扣除額,由現行10.8萬提高至12.8萬元,將有51萬4,890人可望受惠,預估稅收每年損失約7億元。張盛和強調,這項配套措施,有助於減輕薪資所得者及身心障礙者的負擔,政府在追求財政健全的此際,不僅讓股利所得者、高所得者多課稅,同時照顧受薪階級及身心障礙者,也是往追求租稅公平的路上邁進一步。

依照所得稅法規定,綜所稅各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特別扣除額、身障扣除額等,以及課稅級距,原本均隨物價指數漲幅連動調整,凡一年內CPI累計漲幅超過3%,才會自動啟動減稅機制,並隨物價上漲程度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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