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義房屋提告「一屋二賣」報導二審又敗 法院:好房新聞內容事涉公益、可受公評
2026/05/14 12:31
好房網News/綜合報導
2022年《上報》報導一則房市交易糾紛,標題為「【一屋二賣?】委託信義房屋賣房成交尚未過戶就遭轉賣屋主急報警」,引發社會關注;隨後《好房網News》全文轉載,竟遭信義房屋提起訴訟,主張侵害名譽並請求高額賠償及下架報導。經一、二審法院審理,4月27日臺灣高等法院114年度重上字第604號民事判決二審裁定,《好房網News》報導並無不法,再度駁回信義房屋全數請求,本案可上訴三審。
成交後鑰匙還在信義手上 竟有其他房仲銷售帶看
本案源起於2022年6月,屋主朱先生之妻委託信義房屋出售房產,並由其媒合與蔡姓買方以870萬元簽約成交。未料於產權尚未完稅過戶期間,朱先生於7月中旬發現,該房屋竟已由另一家房仲—築巢房屋以1180萬元重新對外刊登廣告銷售。
為釐清情況,朱先生親自假扮買方預約看屋,現場不僅有他家仲介帶看,甚至有一名自稱「屋主」之男子協助開門,朱先生火冒三丈,當場報警處理。經上報查證,信義房屋回應是因買方謊稱要評估裝潢,才會配合開門。相關情節曝光後,引發外界對不動產交易流程及資訊透明度的討論。
法院認定好房報導內容具公共利益 不需下架
針對本案爭議,二審法院認定:依事證顯示,確有其他品牌仲介人員,於帶看現場聲稱是信義房屋委託它們協助銷售,且到場開門者並非信義房屋人員,而是「假屋主」到場開門情節,與本篇報導所載消費者投訴情節一致,判決並指出:本件報導內容係源自其他媒體對房屋交易糾紛之採訪報導,涉及不動產交易安全與消費者權益,屬公共利益事項,應屬可受公評之範疇。
法院並認為,《好房網News》係基於既有新聞內容進行轉載,並非憑空捏造或虛構事實,亦無證據顯示有惡意攻擊或故意貶損之情形;且以不動產交易資訊攸關消費者權益,相關服務品質與交易過程,本即應接受社會檢視與評論。
綜合以上理由,法院認定系爭報導未逾合理評論範圍,亦無侵害名譽之不法情事,最終駁回信義房屋之請求。
「事後澄清」不影響報導正當性
雖然信義房屋主張屋主事後已表示為誤會並希望撤稿,築巢公司亦說明事發經過,為其所屬營業員於看屋當場一時情急口誤,致原屋主誤會有違法轉售情事。然法院指出:受訪者事後變更意見原因多元,不能僅以此認定媒體不得報導或應刪除報導。法院強調,在涉及公共利益議題時,仍須兼顧新聞自由與公眾知的權利。
好房網:揭露房市風險是媒體責任
對於二審判決結果,《好房網News》表示,判決結果再次確認一事,即媒體針對房市交易爭議進行報導與監督,屬於言論自由保障之核心範圍。《好房網News》強調,房地產交易金額龐大,媒體持續揭露交易風險與制度問題,是保障消費者權益的重要一環。未來也將持續關注市場動態,提供讀者更透明且具參考價值的資訊。
提醒消費者留意交易流程 降低風險
本案歷經近三年訴訟程序,從一審到二審判決,皆認為媒體報導權益受保障。《好房網News》亦提醒消費者,在委託房仲進行交易時,應留意交易流程與權利義務,特別是在產權過戶前階段,更應確認房屋使用與銷售狀況,以降低交易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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