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房一定要寫清楚!他曝「人財兩失」慘痛經歷:女友不繳錢還威脅分手

2026/04/16 11:15
聯合新聞網/綜合報導
 
婚前買房可視為「個人財產」,而婚後買房才屬「夫妻共有」,因此婚後再買房對雙方才更有保障。一名男網友發文,分享自己和前女友婚前買房的經歷,女友直到成交才說「沒錢」,並要求房子要登記在她名下,否則分手,原PO最終狠下心與女友分手,並呼籲民眾:「婚前買房建議要白紙黑字寫清楚」。
 
一名男網友在Dcard發文,表示他與前女友在大學時期就交往了,過了9年到了談及婚嫁的年齡,當時他剛出社會準備考公職,女友開始抱怨請客金額變少、甚至在逛街時一直暗示買東西給她。
示意圖/維基百科
原PO描述,打算結婚後他們想要婚前買房,協議是原PO7成、女友3成,白紙黑字共同持有,但到了成交時,女友才說自己沒錢,原PO只能負擔全額,更為了付頭期款請家人幫忙。
 
時間又過去半年,女友在一天遊玩回來後,直接擺出臭臉並威脅說:「房子要登記在我名下」,否則分手,原PO無奈說他只接受付幾成共同持分幾成,於是女友就提分手了,未料隔天又求復合,說了一堆沒安全感之類的話,原PO心一軟就復合了。
 
原PO表示,之後他們每天都在吵架,女友總是以分手威脅他,最後他也受不了了,心一橫,直接分手並封鎖女友,鎖住所有聯繫管道,即使女友苦苦哀求,他也絲毫沒有動搖。
 
原PO感嘆,當初女友威脅把房產登記在她名下時,其實就是該離開的信號了,這種把分手當籌碼的方式非常糟糕,搞不好結婚後忌諱把還孩子當籌碼,這不是他想要的生活方式。
 
原PO最後也勸告網友,不論男女,婚錢買房一定要白紙黑字寫清楚,至少要寫「共同持分幾成房產」,這樣才能在分手後能好聚好散,如果覺得太麻煩的話,那就在婚後買房,比較不會出問題。
 
此文一出,不少網友感嘆「結婚是照妖鏡」,「結婚真的照妖鏡,一個買房就能炸出超多勢利鬼」、「結婚這個過程就是照妖鏡,男人是不是媽寶、女人是不是勢利鬼,在這時候比較容易窺見一二」。
 
此外也有網友建議,房子可以登記在男生名下,男生賺的錢每個月上貢、女方掌管財政與投資,當全職主婦,如此一來比較不容易吵起來;更有網友推薦一律婚後買房,如此一來登記誰的名下都沒有關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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