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權招商對政府利多但較難吸引投資 更要小心成為第二個北士科案
2025/12/21 09:02
聯合報記者陳敬丰/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積極推動地上權招商,既保有土地所有權也帶來民間資金,對市府可謂一舉數得,另一方面,投資人會因「無法實際取得土地」卻步,北區中央市場地上權招商就數次流標。專家提醒,還要注意投資人是否確實履約,以免成為第二個新壽與北市科案。
逢甲大學土地管理學系教授陳建元認為,設定地上權招商對政府而言是非常好的土地活化方式,最近越來越多大型開發採取此類招商,如洲際棒球場、IKEA等等;不只台中,中央的國有財產署也在大力推動,其他縣市更不乏知名案例,台北101就是地上權招商。
但對投資人來說,設定地上權不是特別吸引人的方案。陳建元指出,民間投資人大多希望取得完整的土地所有權,否則使用數十年後就要歸還國家,無法轉手再把土地賣出,完全無法享有這段時間土地增值的收益;因此,政府大力推動地上權招商,標脫率還是有限。
地上權招商與直接標售土地還有1個差異:資金流入速度。陳建元表示,標售區段徵收或市地重劃的抵費地與配餘地,一次可以取得上百億元資金,地上權則像是「細水長流」,成本回收速度較慢;站在土地永續經營的角度,地上權能保留所有權當然很好,但市府若急需用錢,標售土地更解燃眉之急。
陳建元提醒,地上權招商也要注意得標人的履約狀況,若投資方因為各種原因不依照合約推動建設,鑽合約漏洞刻意拖延,該土地很可能被「卡住」甚至荒廢;近期最有名的案例就是新光人壽與北市科T17、T18的地上權糾紛,好在最後新壽與北市府合意解約,讓輝達(NVIDIA)得以設置總部。
中市財政局長游麗玲表示,地上權招商前會與潛在投資人溝通,有人有投資意願,市府才會送議會審議,通過後招商;台中市目前的地上權招商案,投資人都有依契約推動建設,並未出現違約狀況,新壽與北市科案比較特殊,土地面積大且有特定用途,台中較無這類地上權招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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