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建物消防、公安聯合抽查 中央與地方1個月內展開

2024/06/05 09:44
經濟日報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內政部4日表示,國土署將要求各縣市政府清查轄內16樓以上建築物,並與建管系統連線共同全面列管公安,中央與地方也將於1個月內展開高樓層建築物消防、公共安全聯合抽查。
 
新竹事日前發生晴空匯大樓火警事件,凸顯高樓層建築物公安消防、防救災應用、用電設備維護、配線增設及管道間管理的重要性。內政部長劉世芳立即指示國土署與消防署提出建築管理及防災強化策略,從施工管理面、使用管理面及消防設施設備提升等面向,提出短中長期方案及措施。
高樓建物消防、公安聯合抽查,中央與地方1個月內展開。房市示意圖/記者游智文攝影
首先,國土署將要求各縣市政府清查轄內16樓以上建築物,並與建管系統連線共同全面列管公安,中央與地方也將於1個月內展開高樓層建築物消防、公共安全聯合抽查。
 
其次,國土署與消防署會與建築師、消防設備師及電機技師等公會進行研商溝通工作,以利強化現場查驗工作、圖資整備等資源共享等,維護國內高樓層建築物的公共安全管理及保障民眾居住安全。
 
最後,更要求各縣市政府清查轄內16樓以上建築物,並與國土署建管系統連線共同全面列管公安。
 
16樓以上建築物依法應進行公安申報,國土署表示,4日已函請地方政府,再次檢視轄內16樓以上的高樓層建築物有無申報缺漏者及進行列冊管理。此外,1個月內偕同消防署、地方政府辦理高樓層建築物消防、公共安全聯合抽查行動,針對未辦理公安申請的高層建築物優先抽查,並進行輔導改善,讓民眾能有安全的生活空間與環境。
 
另外,有關防火區劃、防火填塞查核部分,國土署表示,未來會研議從營造廠專任工程人員及監造人的權責如何落實,及建物竣工查驗、公安檢查及室內裝修竣工查驗如何確實等面向來進行強化,以有效提升管理效益,另有關第三方專業機構施工複查複驗及強化追蹤查核工作,事涉建築法修法,將會持續與相關團體進行溝通研商,以凝聚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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