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友合資建屋小心契稅上門!納保官:資金憑證「留好這幾樣」

2026/09/10 17:17
好房網News記者嚴鈺雯/綜合報導
 
與親友合資興建房屋,除了事先約定出資方式及權利分配,工程款支付證明、相關單據也應妥善保存,以免日後無法證明實際出資情形,影響契稅認定。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納稅者權利保護表示,近期接獲王小姐求助,她與兄長約定在兄長名下土地合資興建房屋,因當時有資金調度需求,由兄長先代墊資金,再由她分期償還。由於房屋起造人與土地所有人不同,稅捐機關為釐清實際出資及房屋取得情形,依規辦理契稅查核。
 
與親友合資興建房屋,除了事先約定出資方式及權利分配,工程款支付證明、相關單據也應妥善保存,以免日後無法證明實際出資情形,影響契稅認定。示意圖/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攝
 

起造人未實際出資 可能涉及契稅

 
納保官指出,依契稅條例規定,建築物完成前,若因買賣、交換或贈與,由承受人擔任建造執照原始或中途變更的起造人,並取得使用執照,應由使用執照所載起造人申報繳納契稅。因此,若起造人未實際出資興建,而是透過買賣、贈與或其他移轉方式取得房屋,就可能涉及契稅申報。
 
納保官提醒,合資建屋若有借貸或代墊資金情形,應保存合資協議、借貸契約或借據、銀行匯款及轉帳紀錄、工程款發票或收據,以及分期還款資料,並確認日期、金額、付款人、受款人及款項用途相互吻合。
 
由於房屋興建及還款可能歷時多年,更應及早整理相關資料。納保官強調,「多一分證據,就能少一分爭議」,完整留存資金往來及出資憑證,不僅有助保障自身權益,也能在契稅查核時提供實際出資依據。


所有新聞 / 理財 / 契稅


嚴鈺雯 的新聞

更多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