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山區濫倒廢棄物200噸 3業者收押

2026/02/07 09:30
中國時報記者陳志賢、高鈞麟/綜合報導
 
新北市新店山坡地遭長期違法堆置廢棄物破壞環境,檢警深入追查,發現是安城清潔社、豪萬環保公司等4家業者自民國114年起違法棄置廢棄物,數量高達200公噸。台北地檢署5日指揮新北市刑大並會同新北市環保局兵分9路搜索安城、木田、潔立安3家公司負責人黃中進、會計吳苡芯、豪萬公司負責人蔡耀成、員工余進源4人住居所及公司,並拘提4人到案,警方6日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將4人移送,檢察官複訊後聲押黃、吳、余3人獲准,諭知蔡交保10萬元。
 
位於新店區雙城路至安泰路一帶的山坡地,該區域多為保護區或山坡地住宅,警方接獲民眾檢舉,指安城段土地區域自民國114年間起遭不明人士棄置大量廢棄物,嚴重破壞環境,新北市刑大報請北檢檢察官指揮偵辦。
 
新北市環保局民國114年12月接獲檢舉新店山坡地遭濫倒200公噸廢棄物,立即派員前往現場稽查。圖/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經檢警蒐證發現,安城清潔社、木田清潔社、潔立安環保公司和豪萬環保公司等4家業者,涉嫌於114年間長期在安城段山坡地傾倒堆置一般廢棄物,數量多達200公噸。
 
北檢5日指揮新北市刑大並會同新北市環境保護局,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搜索安城、木田、潔立安、豪萬等4家公司共9處,並拘提黃中進、吳苡芯、蔡耀成、余進源4名被告,警詢後6日下午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移送北檢釐清案情。
 
新北市環保局表示,去年12月接獲檢舉後,立即派員前往現場稽查,經查4間環保公司雖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但未取得設置貯存場或轉運站資格,卻違法轉運與堆置廢棄物,還非法棄置部分廢棄物於斜坡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重可罰1500萬元,已要求限期清除現場棄置廢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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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賢、高鈞麟∕連線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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