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拆違建 民嗆:大小眼

2015/12/04 09:44

記者阮迺閎/花蓮報導

「對面紅綠燈長在屋頂上都不拆,難道眼瞎了嗎?」花蓮縣府建設處昨日進行花蓮市和平路5戶騎樓違章建築拆除作業,引來店家抱怨,有人說,自己違建被拆認栽,但3年內被拆了2次,同條路上其他違建更嚴重的地方都不拆,執法標準不一,教人難以信服。

「實在不公平啦!」遭拆店家自知違建理虧,仍忍不住抱怨縣府執法不公,指該條路上除了他們5戶,到處都是違建,甚至有人占用人行道,縣府人員卻置之不理,就算他們騎樓淨空,行人經過其他區域還不是要繞到人行道外,同條路上兩套執法標準,「難道別人背景比較雄厚?還是執法有針對性?」店家無奈說,縣府來拆會把現場破懷得亂七八糟,不如先行自費請人來拆,但拆除、裝潢耗資不少,3年內遭拆2次,破費近百萬,又有一陣子不能開業,他們小本生意,辛苦掙錢不知要多久才能賺得回來?

有民眾甚至為遭拆店家打抱不平,指著馬路對面說,前面就有1家店紅綠燈長在屋頂上,燈柱完全被包覆在店面裡,這麼明顯的違建,縣府人員卻視而未見,另有人直接將倉庫建在人行道上,這麼誇張的行徑卻不先拆,還要他們先去檢舉跑流程,讓人越想越氣憤。

其中1名黃姓屋主,見騎樓鐵捲門遭拆,怒和工程人員爆發口角,大罵拆除阻擋通行的玻璃、隔板就算了,連可收起來的鐵捲門都要拆,颱風來了怎麼擋風遮雨?黃男欲衝上前理論,遭員警阻擋勸離,才悻悻然坐到路旁休息。縣府建設處使用管理科長林詩群指出,拆除違建目前是採「不告不理」,遭拆的店家多因遭同業檢舉,過去拆除方式採「檢舉哪一間,就拆哪一間」,現在則是有人檢舉,那一整面的違建就會一併拆除。

林詩群說,現階段拆違建除因人舉報,每年也針對騎樓整平專案,將占用騎樓,影響行人通行的違章拆除,至於民眾提到交通號誌包覆在室內一案,會請人前往勘查了解,若違建屬實將依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相關規定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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