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房屋受損 申請理賠有術

2018/02/09 11:19

工商時報 記者郭亞欣、蔡淑芬

根據金管會保險局初步統計,這次花蓮受災戶當中有81戶已投保地震險,房屋全倒最高可理賠150萬元。旺旺友聯產險表示,受災民眾若有投保住宅地震保險,住宅直接因為地震所造成的房屋建築物全損,理賠文件備齊及賠償金額確認之後,約15日以內及可給付理賠金額。

地震房屋受損,申請理賠有術(好房網News記者張聖奕/攝影)

所謂房屋「全損」是指:一、經政府機關通知拆除、命令拆除或直接予以拆除。二、經合格評估人員評定、或經建築師公會或結構、土木、大地等技師鑑定為不堪居住必須拆除重建、或是如果沒有經過修復就不適合居住,而且修復費用為重置成本50%以上。即可認定全損,進而理賠。

若房屋所有權人,因為向銀行貸款才投保住宅地震險,若因為地震造成房屋全損,根據住宅地震險-抵押權附加條款的規定,保險標的物發生地震險事故造成全損的時候,保險公司在抵押權金額範圍內,應該將保險金60%優先按照抵押權順位還給抵押權人(銀行),其餘的保險金另加20萬元臨時住宿費用才給付予房屋所有權人,例如貸款150萬,則60%、90萬依規定要優先償還給銀行。

其餘40%、60萬另加20萬元臨時住宿費用才給付給房屋所有權人。受災戶如果房屋符合住宅地震保險全損理賠標準,可攜帶建築物權狀影本、謄本或其他證明文件至保險公司填寫理賠申請書、賠款接受書,就可以申請理賠。

受災民眾需要寫之理賠申請書內容包括:保單號碼、要保人及被保險人姓名與身分證字號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地址、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出險時間、連絡地址及電話、抵押權人、損失情形及是否有向其他保險公司投保。若受災民眾無法妥以上資料。僅要帶建築物權狀影本、謄本或其他證明文件保險公司即可協助查詢。

企業陷困境 有融資諮詢

針對花蓮當地的中小企業,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提醒如因受災有復工營業協處需求,中小企業處「馬上辦服務中心」可提供受災企業免費融資諮詢、融資診斷輔導及財稅災害申報輔導服務。企業因受災致財務週轉困難,有銀行貸款協商需求者,亦可向中小企業處「馬上辦服務中心」提出銀行債權債務協商申請。

其次,中小企業處也提醒受災企業可運用之貸款方案,包括「中小企業災害復舊專案貸款」及「企業小頭家貸款」,持有受災地區鄉(鎮、市、區)公所或地方主管機關出具受災證明或經銀行調查屬實之中小企業,可向各往來銀行提出申請。

擔保品不足者,得依中小企業信保基金保證相關規定,送請信保基金提供最高9成之信用保證,並得免計收保證手續費。如行政院有發布災區公報,位於該災區獲貸此二項貸款之中小企業,中小企業處另提供週轉金最長1年、資本性最長3年之利息補貼。此外,受災企業運用銀行自辦之企業救助貸款方案,倘擔保品不足,亦可由銀行向信保基金申請信用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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