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A工殤二審追加求償 遭駁回
2016/04/22 15:32
記者林偉信/台北報導
史上最大工殤的RCA求償案,台北地院去年4月判決RCA及百慕達湯姆笙、法商湯姆笙等3家公司須連帶賠償後,RCA員工關懷協會於高院審理期間,將求償人數從529人增加成1554人,索賠金額由55億多元增加到72億多元。
最高法院認定,協會在二審增加求償人數、金額於法不合,昨日裁定駁回確定。RCA(前台灣美國無線電公司)事件工殤1400多人,更是台灣第1個永久汙染區、第1宗環保公害訴訟案,訴訟過程猶如好萊塢電影《永不妥協》翻版。
這起工殤求償案纏訟逾10年,北院認定RCA等公司生產過程中,違法使用有致癌風險的三氯乙烯等物質,且工作環境沒有防護設施,未善盡環境維護與汙染管控責任,也未對員工盡有關防護說明及教導義務,造成員工罹患特定癌症,去年4月17日判決應賠償445名受害員工與繼承人共5億6445萬元。
全案上訴後,RCA員工關懷協會新增1025人加入訴訟,求償人數增為1554人,索賠金額由55億多增加到72億多元。RCA律師質疑,官司打了10年,一審宣判後對方才追加人數及金額,顯失公平,高院應裁定不准許。
高院認為,案件爭訟逾10年,協會在北院審理期間,已有充分時間決定補足欲參與訴訟的共同利益人,並也數次追加求償人數及金額,協會在北院判決後,未經被告同意增加求償人數,有延滯訴訟、影響被告審級利益之虞,裁定駁回,協會不服提抗告,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