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男輕女 特留分10年修法卡關

2026/01/26 08:35
中國時報記者陳志賢/台北報導
 
《民法》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存廢問題,各界看法不一,據司法院、法務部研究,世界有不少國家存在特留分制度,但各國對兄弟姊妹均未設特留分保障,過去保有兄弟姊妹特留分的韓國,也在2024年被判決違憲,立即失效;法務部曾在10年前修法欲將兄弟姊妹特留分比率由1/3降至1/4,但因部分立委及婦女團體反對,未能完成修法。
 
司法院指出,德國《民法》僅對於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及配偶等繼承人設有特留分保障規定,並未擴及旁系血親的親屬繼承人。日本《民法》也規定,法定繼承人僅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直系血親尊親屬有特留分保障,兄弟姊妹繼承人則無。
法務部曾在10年前修法欲將兄弟姊妹特留分比率由1/3降至1/4,但未能完成修法。(中時資料照片)
瑞士舊《民法》與我國相似,兄弟姊妹有特留分保障,但瑞士現行《民法》已排除;韓國憲法法院2024年認定該國《民法》保障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違憲,並立即失效。
 
法務部指出,韓國憲法法院認定違憲的理由,是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未能與現代家庭結構及社會變遷相符,更侵犯被繼承人的財產處分自由,並可能導致被繼承人欲補償對其有貢獻的親屬的意願被否定。
 
法務部曾於民國105年提出修正草案,降低兄弟姊妹特留分比例至1/4,但當時各界對代位繼承、降低特留分比例、兄弟姊妹及祖父母的特留分等議題有不同意見。
 
當時更有部分立委及婦團認為,因我國仍有重男輕女觀念,實務上會有父母要求女兒拋棄繼承,或將女兒遺產分配比例與兒子有懸殊差距,若降低特留分比例,恐使女性的繼承權不受保障,因此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議後就石沉大海,無疾而終。

原文出處 【重男輕女 特留分10年修法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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