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頭緊!地價稅符合4條件 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2026/11/06 10:10
好房網News記者王惠琳/綜合報導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115年地價稅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間截至11月30日止,對於符合下列四種條件而不能在期限內繳清稅捐的民眾,可以透過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以降低稅負壓力:
 

降低繳稅壓力 4情況可申請延期、分期

 
一、屬經濟弱勢或因天災、事變、不可抗力事由所致。(依不同稅額級距可延期1至12個月,或分期2至36期)
 
地價稅符合4條件,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圖/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攝
 
二、受美國對等關稅政策影響。(最長可延期1年,或分36期)
 
三、因公告地價調整,致稅額增加2萬元以上,且增幅達30%以上。(依不同稅額級距可延期2至5個月,或分3至6期,但是法人及因持有土地增加或土地使用情形變更致稅額增加者不適用)
 
四、繳納期間屆滿之日前一年內,因客觀事實發生財務困難。(依不同稅額級距可分2至36期)
 
稅捐處提醒民眾,115年地價稅如因前述原因致繳納困難,有延期或分期需求者,記得在繳納期間內(11月1日至11月30日止)提出申請,以免喪失權益。如果還有任何疑問,可撥打稅捐處服務電話0800-726-96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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