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王罰380萬 消基會:沒用
2014/03/13 18:08
記者葉卉軒/台北報導
連鎖火鍋店「鼎王」湯底及食材誇大不實,遭衛生單位罰款380萬元。消基會今天記者會表示,這對去年營收高達13億的鼎王,起不了作用,事發後集團旗下的餐飲店均正常營業,業者短時間之內,就可以輕鬆賺回380萬元,對集團無法產生警惕作用,對其他同業也不會收到嚇阻之效,檢方應調查鼎王是否涉及詐欺罪嫌,同時主管機關也應要求業者吐出不當利得。
近來食安問題不斷,連鎖火鍋店「鼎王」湯底誇大不實,遭衛生局開罰(好房資料中心)
消基會祕書長雷立芬說,國內食品風波不斷的原因之一,便是因為公權力無法適時、適度發揮功能,如果主管機關對業者的處分總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消保官在爭議產生後,也無法促使業者拿出具體改善與補償方案,台灣的消費環境要如何提升?縱使食管法沒有將「廣告不實」,納入主管機關可剝奪其不當利得的範圍,但依行政罰法第1條,衛生單位仍可依本條規定,對鼎王提高罰款額度。
雷立芬指出,雖然業者並非摻入毒物、或是一些未經許可的添加物,但卻是誇大不實,透過華麗包裝,讓消費者誤以為果真具有高價值,業者把消費者當冤大頭賺取暴利,但食品廣告不實的罰則偏低,即使在歷經胖達人事件後,有關單位仍未能記取教訓,不肖食品業者罰不怕,反正沒有吃死人,但食品業的消費新危機,確實已經浮上檯面,有關單位還要繼續坐視嗎?
消基會表示,目前主管機關的作為偏保守,歷來重大食品風波的案例中,僅有「大統」和「富味鄉」因混油,被衛生單位分別開罰18.5億元和4.6億元,剝奪不當利得,但是業者又紛紛跑去訴願,最後是否會如數繳納還未可知,但台灣似乎已成為民生詐欺的天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