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大樓裝飾燈 不關罰錢
2014/05/02 10:24
記者陳芃/台北報導
對抗全球暖化,除了從源頭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也需要調整管理規定。北市環保局日前完成《台北市氣候變遷調適自治條例》草案,未來要求住宅社區的公共區域需使用節能燈具,騎樓亮度低於標準才能開燈;大樓外觀的裝飾燈,凌晨1點至上午6點也要關閉,違者開罰1至3萬元。
節能抗暖化北市環保局研擬自治條例草案,未來要求住宅社區大樓外觀的裝飾燈,凌晨1點至上午6點要關閉,違者開罰1至3萬元。但商業大樓則沒有限制。(記者萬仁奎/攝影)
環保局表示,溫室氣體的壽命可達50至200年,就算能減量,仍會持續影響環境。北市因為以服務業為主,98%的溫室氣體都來自住商、交通活動。氣候變遷自治條例從社區節能、交通、都市計畫等角度控管,未來將監測土地使用、生物資源、維生設施,和病媒蚊密度及植物病蟲害的情況,並設置「氣候變遷調適委員會」根據自治條例,社區公共區域應用節能燈具、不能用傳統白熾燈;騎樓距地面18公分處的照度若小於100Lux(勒克斯),才能開啟照明。
另外許多新大樓外牆晚上有投射光造景;考量深夜觀賞者有限,未來凌晨1點至上午6點應關閉外牆裝飾燈,達到節能目的。若違反規定,通知改善不配合,環保局將對建物管理負責人、管委會主委開罰1至3萬元。
環保局表示,這項全國首創的規定草案即日起公告,接受外界提供意見做修正;未來還需經法務局、市政會議,並送議會審議通過後上路。
對這項新制,「大都市花園」社區管委會總幹事黃國慶表示贊成,「公共區域先做,住戶才會跟進。」他說,社區6年前關閉建案廣告燈、樓層景觀燈,只留必要照明,縮短使用時間,更換燈泡瓦數,每年省逾30萬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