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公租房 優撫、孤老者優先

2013/04/04 10:54

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廣州市國土房管局昨天發布「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配租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並在官網上公示10天,徵求公開意見。其中,配租房型與申請人數相對應,5人以上家庭可獲分三房一廳。

廣州市國土房管局昨天發布「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配租實施細則」,徵求公開意見。(圖/擷取自維基百科)

細則將於5月起施行,有效期3年。中新社報導,廣州市將廉租房併入公共租賃房管理,經濟適用房供應對象也納入公共租賃房供應範圍。配租標準具體為:1人家庭分配一房;2人家庭一房一廳;3人家庭二房一廳;4人家庭分配二房一廳或三房一廳;5人以上家庭分配三房一廳。

根據該細則,廣州公共租賃房設立輪候冊,分成三個序列:正在享受或已提交廉租房申請者,可在規定時間內申請承租政府公共租賃房;正在輪候經濟適用住房的,在規定時間也可提出書面申請承租政府公共租賃住房。

配租順序為優先配租對象、第一序列輪候對象、第二序列輪候對象、第三序列中曾參加廣州2010年公共租賃住房調查的對象、第三序列的其他對象。同一配租順序的申請對象之間按輪候號先後排序。

優先配租對象包括受國家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孤老、有重大疾病、三級以上殘疾人家庭;自有產權住宅被依法徵收的家庭;民政部門核定的低保、低收入家庭或特困職工;區以上各級政府評定的見義勇為人員家庭、受到市以上各級政府表彰的勞動模範;輪候時間超過3年,未獲配租資格的家庭。優先對象只享受一次優先配租機會。

配租名單須向社會公示並複核申請資格。有五種情形者即註銷輪候號:不符合承租條件的、已獲得配租、五年內未參加配租意向登記、申請將輪候公共租賃住房變更為領取住房租賃補貼,以及獨立申請在輪候期間去世或遷出本市市戶籍的的單身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