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變動幅度太大 電價調整 不逐季檢討
2012/12/06 16:22
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據了解,台電公司昨(5)日向行政院簡報浮動電價機制,擬逐季依煤、油及天然氣成本變動作為電價浮動調整的依據。但政院考量「逐季」頻率恐讓電價變動幅度過大,對企業及民生用電有所衝擊,因此要求經濟部再研議,浮動電價調整的間隔不排除再拉長。
浮動電價變動幅度若過大,恐對企業及民生用電造成衝擊(圖/取自維基百科 Honmingjun 2011.05.29)
今年9月,總統馬英九對外宣示,原訂12月進行的第二階段電價調整「緩漲」,並延後至明年10月再議,同時經濟部表示,未來將仿油價浮動機制,電價亦採浮動機制,定期檢討燃料成本的變動。
基於此,台電及中油近期內擬向馬英九簡報油電價格浮動機制的規劃方向,昨天先行向行政院提出初步規劃構想。
據了解,台電提出浮動電價機制的頻率是每季1次,納入浮動機制檢討的項目包括煤、油及天然氣等價格。
但會中有人擔心,採逐季檢討燃料成本變動,變動幅度恐過鉅,有人建議依3或4季的平均結果進行檢討。政院高層關切浮動電價機制下,台電的授權是否有上限天花板?
台電表示,實施浮動電價機制後,經部對台電的授權會有上限門檻。
依經部過去曾依每3個月燃料變動狀況試算結果,最大漲幅不逾10%。
惟高層憂心,浮動電價機制設計出來後,是否會淪為浮動「漲價」機制?且電價調漲會對物價推波助瀾,物價一旦推波上去就下不來,屆時對民眾生計恐影響更大。
同時,電價波動幅度一旦太大,逐季就變動一次,企業廠商根本無法精準估計來年一整年的投資成本,對生產力及競爭力都會造成不小衝擊,不得不慎。
因此,行政院昨日並未同意台電草擬的浮動電價機制,相當審慎小心,要求台電及經濟部一定要多舉辦座談,多聽外界建言,未來必須慎選上路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