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海外投資限縮 國際板債發行量恐減三成

2017/01/18 10:00

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金管會昨(17)日預告,保險業海外投資限縮新規,其中保險業投資國際板債可贖回條件的年限,不可以低於5年,根據估算,現行的國際板債券發行量恐衝擊約三成,預計上半年上路。

保險業海外投資限縮。(好房網News記者賈蓉/攝影)

金管會宣布修正保險業國外投資管理辦法,有五大方向,一為保險業投資外國地方政府保證的債券,要A-以上,所屬國家要AA-以上,投資地方政府債不可超過國外投資額度的5%;其次,投資主順位金融債發行人或保證人信評必BB+以上。

保險業投資公司債BBB+的額度僅計入海外投資限額之中,但BB+到BBB的海外公司債另有額度,為海外投資額度的6%或者業主權益30%孰高者,如果有將海外投資的不為移回台灣保管,落實進口替代的話,就可以獎勵1%~1.5%。

未來保險業投資國外與大陸的不動產,必須在年報當中揭露所有權是否受限,也就是說保險公司要揭露海外不動產質押情形。

金管會官員表示,目前保險業投資海外不動產,未有質押的情況,但是保險業必須讓投資人了解海外投資不動產的風險情形,金管會統計至去年11月底,保險業投資海外不動產金額為848億元,中國大陸74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金管會對首次對國際板債券設限,未來保險業不可以投資5年以下就可贖回的國際板債。

根據金管會的統計,保險業投資國際版債券至去年底止總投資金額已經達2.67兆元,占整體發行總額77.6%。

根據統計,國際板債可贖回條件大約分1、3、5、7年,1年占發行量約28%、3年占7%、5年大約占25%,預期一旦劃下限制,國際板債券衝擊大約三成左右。

金管會強調,對於國際板債券設限主要還是希望業者可以注意資產與負債面是否吻合,不宜投資過短時間會被贖回的國際板債。而此修正法案希望可以在上半年完成程序,正式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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