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書審制企業 常見五種逃漏稅
2021/09/23 09:14
工商時報林昱均/台北報導
為節省稽徵行政成本,我國提供中小企業擴大書審制,以純益率計算所得。但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近期國稅局發現有執行業務者運用書審制企業避稅、以多家企業分散收入等五種逃漏稅行為,國稅局下半年將全面清查。
依109年度營利事業適用擴大書審純益率標準規定,若營利事業全年營收淨額及非營業收入(不含房地交易損益)合計在3千萬元以下,只要檢附結算申報書,即可適用該產業的純益率(多為1%~10%)標準計算所得。
不過,北區國稅局指出,近期部分企業成立多家人頭公司,刻意分散營業收入到3千萬元以下,以適用擴大書審規避查核;另也有擴大書審制企業刻意申報錯誤行業別以適用較低純益率。
國稅局也發現不少中小企業適用擴大書審制卻未依法辦理扣繳,例如承租店面卻未申報扣繳租金,讓房東逃漏個人綜所稅;而部分高薪資所得或執行業務所得者也成立空殼企業適用擴大書審制,以規避個人綜合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