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土地分割如何免繳土增稅?關鍵在「差額」與「公告現值」

2026/09/10 17:18
好房網News記者嚴鈺雯/綜合報導
 
與親友合買土地,或繼承親屬房地後,若想讓產權獨立,通常會辦理「共有物分割」。不過,分割時是否需要申報土地增值稅,也要視分割前後的土地價值差額而定。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指出,共有土地分割後,若各共有人取得的土地總價值與分割前持有價值相當,且價值差額未超過參與分割土地中「公告土地現值最低者」的每平方公尺單價,即可免申報移轉現值。
 
與親友合買土地,或繼承親屬房地後,若想讓產權獨立,通常會辦理「共有物分割」。圖中建築物與本新聞無關。示意圖/好房網News記者呂詠柔攝
 
以王君、陳君共有數筆土地為例,分割後王君取得的土地總價值少了3,600元,陳君則增加3,600元。若參與分割土地中最低公告土地現值為每平方公尺1,200元,由於差額3,600元已超過1平方公尺單價,因此仍須依法申報土地增值稅。
 
至於由誰繳稅,則要看雙方是否有金錢補償。若陳君補償王君3,600元,屬有償移轉,由土地價值減少的王君負擔土地增值稅;若雙方沒有補償,則屬無償移轉,由土地價值增加的陳君繳納。
 
稅務局提醒,辦理共有土地分割前,應先確認分割前後的土地價值差額,以及雙方是否有價金補償。由於不同情況會影響是否需申報土地增值稅及納稅義務人,建議民眾事前向土地所在地稅捐機關洽詢,以免產生後續稅務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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