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添2.5兆活水!券商認股借貸將開放
2024/03/02 09:13
工商時報記者魏喬怡、王淑以/綜合報導
金管會再為台股添柴火。金管會主委黃天牧4日將赴立法院報告,透露將開放券商承作認股借貸業務,即上市櫃公司員工、原股東認購首次掛牌及現增股票時,可用將認購的股票抵押,向券商借錢認股,最快第三季預告法規,年底前上路。
據市場估算,以現行65家券商淨值6,363億元來計算,未來券商可融資最高上限有2.5兆元,可望成為上市櫃護盤新活水。
台新投顧副總經理黃文清表示,金管會規劃開放券商作認股借貸,替上市櫃公司的員工或股東們開了一扇友善的大門,員工不用額外再向銀行籌錢來認股,或股東也不必再執行傳統上常見的「賣老股認新股」操作,可用認股的股票向證券商融通借貸。
黃文清表示,近幾年金管會陸續開放不限用途款項借貸、外資以台股為擔保質借外幣資金,外資拿外幣向券商融通資金,都大大地促進台股資金活水,乘數效果可觀,此次再送給上市櫃公司員工及股東大禮,無非就是要再次刺激台股,520行情可期。
證期局指出,開放券商承作認股借貸,可擴大其業務範圍、增加收益,對投資人來說,有助籌措資金,也可提升上市櫃公司IPO及現增的成功率。這次開放是針對上市櫃公司原股東、員工,員工認股限額10至15%,且認股到發行、到可買賣,期間不會太長,且不會所有人都質押借款,風險可控。
證期局將修正「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管理辦法」,增訂初次上市櫃或上市櫃後現金發行新股時,證券商得接受員工或原股東身分認購的股票為擔保,向證券商申請認股借貸的資金融通。最快6月或7月就會預告法規,力拚今年新規上路。
依規定,券商承作借貸業務,要符合必要條件,如近期經會計師查核財報每股淨值不低於票面、申請日前半年資本適足比率未低於150%等,內控也要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