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失智 陳長文:政府該讓人放心變老
記者黃國樑/台北報導
失智症所反映最嚴酷的事實是,台灣沒有足夠讓人信任的安養機構,可以讓失智老人進住,以得到妥善照顧。陳長文很不客氣地說,衛生暨社會福利部的官員,如果讓家裡有一個文文 (陳長文的么兒,有智能障礙)這樣的孩子,再加上失智的父母,就會知道那個困境究竟是什麼?就會知道長期照顧制度要怎麼做了。
高齡化與少子化讓長照問題更迫切
陳長文曾為孩子外籍看護在台居留期限問題,推動修法,希望延長、甚至不予設限。他說,家裡照顧文文的外籍看護,雖然兩度延長雇用期限,但眼看期限又要到了。文文現在已經31歲了,但如果他能好好活到51歲、61歲…,一輩子都需要人照顧,「為什麼還要每6年或每9年換一個保母?」
台灣沒有足夠讓人信任的安養機構
如果家中出現了一位失智的長者,家人又可以毫無保留地照顧,那是理想狀況;他問道,但如果家中無法照顧,要送去一個機構,「請問政府他們可以送去哪裡?現在社會上有符合這樣需求的機構嗎?」陳長文又說,監察院長王建煊曾痛批,很多安養機構都無法通過立案標準,是因為政府訂定不合現實的規定。
應建立符合標準與需求的安養制度
陳長文說,我們應建立符合標準、滿足需求的安養制度,因為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像他的姊姊那樣專職照顧失智母親,更何況這些「姊姊」們也都會變老。政府應該要建立一個環境,讓人可以放心變老,而不是無可奈何的等老。
天主教失智老人基金會附設聖若瑟失智老人養護中心王寶英主任建議,最好是讓失智長輩待在原本熟悉的生活環境中,由家人親自照顧,但若必須送長輩至照顧機構時,鼓勵家屬要與照顧的人員維持密切關係,一起合作。家人若能經常至機構探視長輩,與工作人員共同討論長輩的問題,一方面能表達對於失智長輩的重視,另一方面也會在無形中,帶給照顧者正向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