窄巷接汙水管 9成村民得拆屋
2013/01/10 14:47
楊明峰/桃園報導
龍潭鄉汙水下水道接管工程陸續在建林村施作,當地村民若不自拆後巷違建以利施工,恐遭罰鍰、強拆房屋;不過當地居民稱,村內多數房屋於《都市計畫法》實施前完工,沒有違建問題,九日透過議員張肇良陳情,盼桃縣水務局研擬配套,尋求「不拆屋又能接管」的雙贏局面。
打掉一樓房屋部分區域,恐會影響整體結構,待管線完成,民眾再自行重建,又是一筆鉅額花費。張肇良指出,當地多數屋齡達卅年,於《都市計畫法》前就已存在,根本無違建問題,盼水務局改以其他工法施工,而非一味要民拆屋。
「水務局不是拆除違建大隊!」水務局衛生工程科長張根穆指出,水務局比照雙北找出最小的施工空間,才能容納、運行汙水設備,而非蓄意找民眾麻煩,如果民眾不願接管,可簽下「放棄接管同意書」,但若影響多數人接管工程進行,水務局將依法強拆。
張根穆表示,建林村將被列入下水道使用區域,未來三年,水務局將依《下水道法》強制納管,屆時住戶就得在公告六個月內自費完成接管,否則將被處三千至三萬元不等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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