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堂/合資買房,買、賣及持有的稅賦有哪些?

房產小學堂Q4
合資買房最常見的就是夫妻一起購屋,建議以其中一人擔任登記名義人即可,因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10%,每人一生只有一次機會,若採取共同登記,在申報土地增值稅時,就會用掉所有人的一生一次資格,未來雖還可適用「一生一屋」優惠,但必須是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名下均無其它房產,若是之後再出售第2間以上房屋,就無法享有土地增值稅優惠稅率。
另外,登記為納稅義務人配偶所有的自用住宅,不論是誰出資或借貸,都須合併申報所得稅,才可將貸款利息列為列舉扣除稅額。
而買房後,每年還須繳納地價稅、房屋稅,假設未來房屋出售,還得多繳一筆交易所得稅,若在限定年限內售屋獲利,還須繳納房地合一稅,建議可由登記人先負擔房屋交易所得稅,扣掉相關稅費餘額,再均分給其它合購人,而每人所取得的「現金所得」部分,還必須再申報所得稅;若是以贈與方式移轉,則須繳納贈與稅。
此外,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3分之2者,其人數不予計算。」也就是說,在合資購屋持分比例上,要注意登記人的持分比例不要超過3分之2,若超過此比例,登記人就擁有自行處理房屋的權利。
 
(撰文:嚴家淇 圖片來源:圖片:好房網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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