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堂/如何申請謄本?需要確認哪些項目?

第一類謄本可透過臨櫃、網路(須有Hinet上網帳號)、傳真申請,第二類謄本除上述方式外,還能透過通信及超商事務機申請,第三類謄本則只能臨櫃或以網路申請。若民眾有委託房仲服務,亦可請房仲協助調閱。須注意重點如下:
1. 確認申請標的為土地或建物:視出售標的為何而定,一般不動產大多為土地、建物一起出售。
2. 確認謄本申請範圍:土地、建物登記謄本內容均分為「標示部」、「所有權部」、「他項權利部」3大項,一般而言申請時應選擇「全部」,才能看到完整資料。
3. 須填寫段小段、地號、建號:若不知道資料,可至內政部「地籍圖資網路便民系統」查詢。
4. 須勾選申請用途:一般勾選「購屋、貸款使用」即可。
5. 確認列印是否完整:列印完畢須確認是否有列印時間、是否有跳頁、最末是否有「本謄本列印完畢」之標示。
(撰文:Chris 圖片來源:photo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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