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堂/婚前房產婚後想改為共同持有該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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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中其中有1人在婚前就購買房產,不管任何原因,結婚後想要改為共同持有的話,實務上也是可行的,且程序並不複雜,可以採用夫妻贈與的方式完成。舉例來說,假設先生在單身時就購入房產,結婚後太太因為要在家照顧小孩,必須得辭職在家當全職家庭主婦,先生為了感謝太太的付出,決定將婚前購買的房子也登記在太太名下,只要遵照以下流程即可。
首先,是先訂定贈與移轉契約書,以及到所在縣市的地政事務所申請土地登記申請書;接著到稅捐稽徵處去申報契稅、土地增值稅,繳交印花稅,再到國稅局申報贈與稅,不過夫妻間贈與財產不需要繳交贈與稅及土地稅,只要等著領取免稅證明即可。最後,只要帶著相關文件到房屋所在縣市的地政事務所辦理贈與登記,約莫數個工作天就可以取得文件。另外要注意的是,房屋持有者變更,地價稅的自住稅率便要重新申請,否則將按一般用地課稅。
 
(撰文:陳舒曼 圖片:好房網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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