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堂/額滿學校與一般學校分發過程有何不同?條件為何?

房產小學堂Q2
 
根據台北市教育局指出,國小學區依小朋友戶籍地址的「區」、「里」、「鄰」別而定,可至各區公所網站或教育局國小新生分發入學資訊網查詢,基本上只要設籍於台北市,並有實際居住事實,皆可就讀北市國小,並沒有設籍時間的限制,但如果小朋友的學區是「額滿學校」,則必須依照「額滿學校」優先分發入學原則,以設籍時間先後依序分發入學,或改分發至其他非額滿學校。
 
所謂的「居住事實」證明,是指必須檢附自有房屋所有權狀、法院或經法院授權民間公證單位開立的公證租賃證明、家長的水電費及電話費收據證明等相關居住證明文件。
 
此外,不少家長趕在學區分發前遷戶口,教育局提醒,戶政機關資料登錄僅顯示最後一次遷移戶口的設籍日,因此學區分發最後設籍日以最後一次遷移戶口設籍日為基準,如果小朋友上次「設籍地」也在同一學區內,將可採計在學區內最早之設籍日。
 
北市教育局指出,若想就讀額滿學校,首要條件是,小朋友和雙親應於當年度3月20日前共同設籍在「額滿學校」學區內同一戶籍,若超過最後設籍期限,將無法就讀額滿學校,僅能辦理候補登記,其次,為維護有實際居住事實小朋友就學權益,凡是以「寄居」身分設籍在額滿學校學區內,沒有居住事實的小朋友,都無法分發至「額滿學校」就讀。
 
第三,想要就讀額滿學校,若是購屋,需出示直系親屬於入學前一年12月31日前取得持有學區內的房屋權狀;倘若租屋,得提供連續居住3年以上,經公證的房屋租賃契約證明,以及可證明居住事實的水費及電費收據,教育局表示,以上文件擇其一即可。
 
 
(撰文:Miranda 圖片:好房網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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