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堂/付了錢卻交不了屋!就因「這點」未確認

根據市調統計,今年前4月新成屋流入法拍案量達到百件,其中不乏建商捲款落跑,留下鉅額債務讓購屋人欲哭無淚,甚至不久前更有建商拿著建案一屋多賣,在取得使用執照、權狀後捲款潛逃,直到買方過戶後才赫然發現根本無法塗銷,若想取得房屋,得先清償所有債務,原本滿心期待入住新房,現在卻欲哭無淚。
因此,消費者在購屋之前,一定要詳細查閱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上「他項權利部」的記載,查明該土地或房屋究竟有無設定抵押權等他項權利,只要買的房子有設定抵押權,消費者最好要求賣方在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之前,將原設定的抵押權辦妥塗銷登記。
興富金地政士事務所代書陳鶴天提醒,目前銀行在設定貸款時,多以「最高限額抵押權」設定,是指除了房貸以外,還包含過去欠下的債務、目前未清償的債務、信貸、信用卡帳單等,因此購屋時,也需格外注意所有權人是否有其他債務。

永慶房產集團契約部資深經理陳俊宏建議民眾,可在清償前,請貸款銀行開立餘款證明,再進行產權移轉過戶等動作。過去就曾有買賣雙方簽約過戶,緊接著撥款清償房貸餘額後,但到了銀行端卻發現根本無法塗銷,原來是因為賣方在過戶期間所持有同家銀行的信用卡帳單恰巧出帳,總金額雖然僅2,000元,但仍需等待繳清後才得以塗銷。
陳俊宏也提醒消費者,若交易價格遠低於抵押設定金額,預防屋主不補足餘額,建議暫停辦理產權移轉及過戶,否則過戶後,貸款又不可塗銷,債務將連同房屋一起過戶到買方名下,且在法律上抵押權優先其他債權,銀行有權可將抵押物法拍。若是消費者仍有疑慮,陳俊宏指出,可採用價金履約保證,將所有款項匯入履保帳戶,逐步交付屋主款項,確保雙方交易安全。
(撰文:Miranda、示意圖片:Pixabay)
留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