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 5049

買了房子卻遭建商設定抵押權還惡意停業!台南市府開罰

#地方 #預售 #建商 #抵押權 #惡意停業 #台南市 #地政局
好房網News記者唐主桂/綜合報導
 
購買預售屋真的要特別小心,台南市府去年查獲某建設業者使用不符規定的契約書,甚至將建物、土地刻意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予第三方,事後更惡意停業,依法裁罰最高額新台幣30萬元,後續亦持續加強查核及裁罰作業。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加強為不動產交易安全把關,除配合內政部,並聯合市府消保官、國稅局等辦理預售屋聯合稽查以外,並針對業者使用之預售屋契約及購屋預約單,另行辦理事前審核及查核作業,去年3、4月間發現某建設業者使用之契約書不符內政部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1項規定公告版本共計15項,不符之比例超過半數,且業者使用該不符規定的契約與多數消費者簽約。
 

 

台南市政府地政局查獲某建設業者使用不符規定的契約書,甚至將建物、土地刻意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予第三方,事後更惡意停業。示意圖/台南市府提供
台南市政府地政局提醒預售屋建案十大稽查重點。圖/南市府提供

 

 
而建物及土地所有權移雖已轉給消費者,但業者卻在同一時間刻意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予第三方,倘若要塗銷抵押權還須另外支付償金才能塗銷該抵押權,導致消費者付了錢卻拿到設有負擔的房子。
 
該業者違反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賣方之瑕疵擔保責任,地政局曾2次發函請該業者限期改正契約書,皆未獲回應,嗣後該建設業者又惡意辦理停業登記且不出席消費爭議調解,導致消費者無法依合約完成交屋手續,地政局認有故意且情節重大情事,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56-1條及行政罰法第18條規定,依法裁罰最高額新台幣30萬元,後續亦持續加強查核及裁罰作業。
 
台南市地政局長陳淑美提醒,民眾購買預售屋,必須謹慎選擇優質建商,否則在工料雙漲壓力下,缺工可能導致工期延長,如果建商不幸停業或倒閉,無法交屋履約,民眾恐將蒙受重大損失,衍生消費爭議,不可不慎;如有相關情事,建議民眾申請消費爭議調解及以訴訟主張權益。

熱銷建案&網友看屋心得



好房網不只有新聞,還能找優質宅

好房網News粉絲團

成為好房網Line好友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頭版 總覽 圖輯 名家 專題 土壤液化 好房網TV 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