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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變有錢其實不難?專家:運用「50-20-30」存錢法則

#理財 #存錢 #貸款 #生活費 #儲蓄 #投資 #樂活
好房網News記者簡蕭羽濤/整理報導
 
存錢對不少人來說是很難培養的習慣,甚至有的人每個月嚴格控管開銷,卻始與第一桶金無緣,但其實理財並沒有那麼的困難,或許比你想像中還簡單許多。有專家提提供了「50-20-30」的分配法則,讓你每個月花3成薪水去吃喝玩樂,也能簡單存到錢!
 
儲蓄 存錢
 
富朋友理財筆記站長艾爾文在其部落格中指出,每當薪水進來時,扣除預繳所得稅後,可以依照比例將其分成3部分。其中50%為必要生活費,像是伙食費、交通費、房租、房貸、水電瓦斯費、小孩教育費、其他貸款等等。20%為理財儲金,如存退休金、償還債務貸款、為財務自由準備、緊急預備金等等,跟必要生活費無關的錢都包含在內,可以存起來作為日後理財用。
 
剩下的30%則作為樂活消費,像是旅遊費、第四台費、網路費、手機費、治裝費用等,提高生活品質的花費,就是必要生活費外,其他的消費就要控制在30%以內。
 
艾爾文表示,「50-20-30」的好處是很容易學期跟上手,只需要將收入分成3份,每個月先將20%的錢存下來,之後再抓好生活費用,剩下的30%就可以用作樂活費用。此外,收入不穩定時也能清楚的控管支出,如果薪水減少,或是生活成本提高而必須省錢時,優先目標就是將樂活費用降低,執行上相對淺顯易懂。
 
至於該如何執行這樣的存錢法則呢?艾爾文建議可以依照三種不同階段來實踐。
 
1.50%生活費用、20%緊急預備、30%樂活消費
 
第一階段先將那20%拿去存緊急預備金,意即在危機出現時時可以馬上動用的資金,而準備緊急預備金的另一層意義,就是保護好你原本的理財計畫。
 
2.50%生活費用、20%償還貸款、30%樂活消費
 
艾爾文表示,接下來要考慮的是身上背負的貸款,現階段目標仍是以零負債為主。除了房貸因為期數長、本金大外,其餘的貸款都要運用每月20%的錢去提前償還,若身上只剩房貸,可以再考慮一部分錢用作還房貸,一部分存退休金或其他財務規劃。
 
3.50%生活費用、20%投資理財、30%樂活消費
 
若身上已經沒有貸款,無後顧之憂的情況下,當然就可以將心力全放在投資理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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