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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靖宇 理財作家&廣播主持人,任記者時主跑基金新聞逾10年,被封為「基金一姐」,現為Yahoo奇摩理財區、ETtoday新聞雲名家、媽咪寶貝、女人變有錢等專欄作家,為少數橫跨電視、廣播、主持、出版、專欄寫作等領域的女性資深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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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不一定如人生 男女合買房也會Happy en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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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靖宇 #結婚 #仲介 #權狀 #律師 #置產秘訣

文/趙靖宇

 

戲劇經常闡述男女主角為了愛付出一切,連命都可以不要的偉大情操,幫對方付錢又算什麼,趙姐剛好就看過這樣的劇情,一對戀人,認識了六年,熟到像家人,毫不懷疑,他就是這輩子的唯一,將來託付終生的對象。
 
 
雖然沒有婚約,但既然彼此信任,不用分這麼清楚,男孩看到中意的房子,碰上母親生病手術開刀要用錢,手頭有點緊,女孩沒有第二句話的幫忙出了頭期款,後面每個月的貸款也幫忙繼續支付,兩人說好將來當結婚的新房。
 
因房子是男孩出面跟仲介談,最後成交是掛在男孩的名下,女孩覺得兩人將來要當夫妻,房子是誰的並不重要,依然心甘情願每月出錢出到底。
 
最後王子和公主是不是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不好意思,不是每段戀情都有美好的結果,買了房子後,保守的女孩沒有和男孩住在一起,男孩調到外地工作,漸漸疏遠,女孩發現男孩劈腿,傷心欲絕。
 
更令人心碎的是男孩偷偷將房子賣掉,錢也敗光,女孩渾然不知,女孩去找仲介理論,仲介稱男孩是屋主,他只是幫客戶辦事,女孩哭成淚人兒,男友跑了,房子沒了,好一個人財兩失。
 
演戲嘛!房子那裡是重點?男女主角最後會不會Happy ending才要緊,趙姐大概是職業病,看了捏一把汗,女孩真傻,房子登記在男友的名下,買房子的錢還全付,現實生活有沒有傻女孩,過去一定有,現在也有,未來還會繼續發生。
 
因為投資就跟愛情一樣,投資是賭注,漲的時候很開心,跌的時候很傷心,賺賠難料,愛情也是,兩人愛的死去活來,不分彼此,等到吵的不可開交,一塊錢都會計較,風險難料,大家一定聽過很多男女朋友還沒有結婚就合買房,最後分手收場,為了要錢,只有讓大家更難堪,甚至搞到對薄公堂。
 
可是趙姐過來人的經驗發現,一個人買房很吃力,兩個人買房沒壓力,夫妻兩人一個人的收入付貸款,另一個人的薪水剛好過生活,還沒結婚的男女朋友,有意與另一伴先合力買下新房,雖然兩人即將步入禮堂,但偏偏少了一張結婚證書,所以,有幾件事大家最好要知道。
 
如果有一天真的要打官司,法官只看什麼呢?答對了,權狀。
 
房子是可以合計名持有,兩人共有,權狀一式兩份,各自鎖進保險箱,以後賣房子,兩人要一起同意,賣掉各分一半,沒什麼大問題。
 
貸款部分,不管誰去貸,誰繳款,兩人一起變成共同債務人,錢還不出來,兩人都有責任,這一塊大家別計較太多,只要欠銀行錢都跑不掉。
 
接下來比較複雜一點,房子共同登記持有,不過,有一個人存款多一點,薪水多一點,又很愛對方,願意多付頭期款,多繳貸款,可是一旦分手,剛才說過,權狀一人一張,就算全部的貸款都你繳,怎麼分就是一人一半。
 
你想要全部要回來,趙姐幫不上忙,只有請律師出動,除了繳款、匯款等紀錄之外,還有一項很重要的證據,你一定要證明兩人是以結婚為前提而約定合買房,才登記一半於對方的名下,提的出證明,才可以要回全部。
 
不然還有點傷感情的作法,就是合買房的同時,另立契約,講好各出多少錢,如果有天兩人真的ㄘㄟˋ了,你提的出多繳房貸的證據,只是愛得難分難捨,非你不娶(嫁)之時,大概沒有人會這麼做吧?
 
至於結婚之後呢?請參考趙姐的另一篇文章。( 親愛的,送我一楝房子吧!
 
趙姐又想到開頭提的那部戲,曲終人散,女主角走出戲外,也有個要好的男友,新聞報導傳言女主角和男友合買房,好事近了,這不是跟戲裡的劇情有點像?
 
希望她比戲裡的傻女孩聰明,是和男友共同登記持有,房貸也講好怎麼付,戲裡的教訓,讓我們女生學會如何保護自己,戲不一定如人生,也會Happy en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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