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億男墜樓案 母無國籍繼承恐生波

2023/05/21 09:29
聯合報記者曾健祐、廖炳棋/綜合報導
 
台中18歲賴姓高中生剛繼承5億元遺產就墜樓身亡,賴母指控與兒子登記結婚的夏姓地政士助理謀財害命,檢方下周將傳夏男二度出庭。而賴男身分是母親從大陸嫁來台後和公公亂倫所生,由於賴母中華民國身分、護照均遭註銷,現如同無國籍人士,繼承兒子遺產恐再有波折。
 
賴男、夏男登記結婚後,因賴男死亡,夏男有當然繼承權,但賴男死因太過可疑,夏男目前被列殺人罪被告30萬元交保;賴母律師許哲維指出,將研擬先對兩人婚姻關係確認不存在之訴,同時定暫時狀態處分,以防夏男轉移從賴男繼承的財產。
 
18歲賴姓高三生擁有價值5億元的房地產,但與夏男登記結婚後2小時,竟從10樓墜樓身亡,賴男母親(中)昨天在律師、台中市議員黃健豪、賴順仁陪同下出面指控夏男謀財害命。記者余采瀅/攝影
 
據了解,賴男的陳姓母親原是大陸人民,2002年和賴家次子結婚後,經內政部許可依親來台居留,但賴家次子2008年2月死亡,陳女同年7月申請改依親兒子在台定居,內政部發給定居證,之後辦理大陸戶口註銷。
 
陳女後來爆出和公公亂倫生子,內政部以陳女兒子和父親的親子關係不存在,陳女不符定居要件,註銷其定居證、依親居留證;外交部也以陳女未具台灣地區人民身分,註銷其護照,連同中華民國身分證、健保卡一併撤銷。
 
法界推斷,陳女恐因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最多只能繼承兒子200萬元遺產。許哲維說,陳女已非大陸人民,也無台灣身分,在兒子死亡前應算是依親在台的無國籍人士,是否能繼承中華民國親屬的遺產,將進一步商擬。
 
陳女先前曾對內政部、外交部提行政訴訟,主張自己和台灣人結婚定居多年,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應屬台灣地區人民,要求撤銷原處分。
 
行政法院審酌,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是在保護合法婚姻下所出生的未成年親生子女,否則恐造成大陸人士來台,憑藉在婚姻關係外所生子女而在台定居現象,大開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定居方便之門。
 
行政法院認為,陳女明知兒子並非她和丈夫所生,而是和公公發生關係受胎,卻隱瞞實情,導致內政部誤認許可其來台定居,外交部再核發護照,判決陳女敗訴。
 
陸配要取得台灣籍的身分證的簡單流程,首先要有兩岸的結婚手續與證書,以團聚名義來台後,面談辦理依親居留,在台灣依親居留滿4年,每年在台合法居留期間超過183天,才能申請長期居留。陸配經許可長期居留後,在台灣合法居留連續2年,每年居住超過183天,才能申請定居。陸配申請定居後,可持憑辦理戶籍登記,申請台灣國民身分證及護照,但原大陸戶籍需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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