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價登錄三法 醞釀大修

2014/01/29 09:08

記者孫偉倫、楊文琪/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28)日投票通過行政院提出的地政士法覆議案,回到修法前狀態。不過,民進黨內政委員會立委表示,將針對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與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等「實價登錄三法」進行全面修法,以彌補實價登錄缺失,落實居住正義。

立委表示,將針對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與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等「實價登錄三法」進行全面修法。(圖/好房資料中心)

現行地政士法規定,地政士應於買賣受託案件辦所有權移轉登記30天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若登錄錯誤,可處3萬至15萬元罰鍰。立法院1月3日三讀通過地政士法第51條之1修正案,增加「經主管機關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才處以罰鍰的條文,放寬處罰規定。

不過,行政院長江宜樺認為,此舉可能增加不實登錄增加的案例,甚至可能引發實價登錄制「崩盤」,因而提出覆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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