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觀察期3個月過長?民間組織:時間太短

2024/03/02 16:25
聯合報記者江婉儀/新北報導
 
簡姓男子犯下基隆撞警造成二死一傷命案,家人稱簡男精神狀況不好,疑似出現幻聽、幻覺、自言自語等症狀,依規定,社區精神病人病情穩定後,再依專業判斷適當追蹤3個月。有民間組織認為,觀察3個月還太短,需要長時間觀察。
 
根據衛福部心理健康司公告的「113年度疑似或社區精神病人照護優化計畫申請作業須知」,社工與精神病人初次電訪或家訪成功後,第1個月每周至少家訪或電訪1次,第2個月起經評估病人較穩定且有評估紀錄後,每2周至少電訪或家訪1次,直到個案病情穩定後,再依專業判斷適當追蹤3個月。
簡男前晚開車撞死員警後,逃離到平交道遭撞死,經查未列管精神個案。圖/記者游明煌翻攝
台灣照顧管理協會前理事長張淑慧表示,中央規定要追蹤3個月,但她覺得時間太短,精神疾病的觀察是需要長時間,尤其現代工作節奏壓力大,這不是只花短時間就可完成的。
 
「希望不要汙名化精神疾病」,張淑慧表示,以該個案為例,目前案情模糊不明確,到底是酒癮、毒癮還是精神疾病,都還要再釐清,若真是精神疾病,要依規定確認個案有無穩定就醫服藥,醫生、社工是否掌握狀況,可加入精神照顧系統。
 
張淑慧指出,社工網不只有社工,還要民政衛生等其他體系,該個案是年邁媽媽照顧3個各有狀況的孩子,照顧者是否也需要協助?長照都在說要理解照顧者壓力,精神病人也是,這是一大缺口,不能只有支持團體辦活動跟喘息服務,應該要有其他資源穩定病人的穩定就醫跟服藥。
 
張淑慧也說,這個案子很模糊,如果是毒品問題,那毒防中心後追系統在幹嘛?藥癮者支持方案在幹嘛?都應該要說清楚。
 
中華育幼機構兒童關懷協會秘書長洪錦芳表示,觀察期長短還是要依照專業判斷,但她認為有精神官能症或是身心疾病,周遭的家庭支持力量跟社區網絡很重要,全台有這樣狀況的數量越來越多,但專業能力不一定足夠,這是台灣現在碰到的困難,即使政府有美意也做不到。
 
洪錦芳表示,現在民眾知道憂鬱症跟感冒一樣可以好起來,但還有其他如躁鬱症、思覺失調症、社交恐懼等,現在任何領域都需要心理專業人員,質跟量都要很大提升,但人力絕對不夠,各行各業都缺工,認為中央應該多呼籲注意異狀,建立警覺性,及早預防才可以解決,不然政府編列再多預算,也無法解決破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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