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家電省荷包!節能冷氣、冰箱最高退稅2000元 國稅局曝「3大申請重點」

2026/09/02 17:30
好房網News記者嚴鈺雯/綜合報導
 
夏季高溫熱浪來襲,冷氣等家電換購需求升高。民眾若購買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第1級或第2級的全新冷暖氣機、冰箱及除濕機,且產品非供銷售、未辦理退貨或換貨,可向國稅局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每台最高可退稅新臺幣2,000元。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近期民眾換購冷氣機的需求增加,為避免符合資格的民眾因不熟悉規定而錯失退稅機會,特別整理3項申請重點:
 
夏季高溫熱浪來襲,冷氣等家電換購需求升高。圖/AI生成
 

一、分離式冷氣僅室外機可申請

 
分離式冷氣機的能源效率分級是以「室外機」為標示對象,因此符合規定的分離式冷氣,僅室外機可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民眾申請時應留意產品規格。
 

二、確認能源效率分級

 
可申請退稅的產品,須符合能源效率分級第1級或第2級。民眾購買前可透過產品上的能源效率標示確認等級,也可至「經濟部能源署能源效率分級標示管理系統」查詢,確認產品是否符合退稅資格。
 

三、購買後6個月內提出申請

 
退稅申請期限為統一發票或收據所載交易日期的次日起算6個月內。民眾可透過網路線上申請,或以書面方式向任一國稅局提出,包括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均可受理。
 
臺北國稅局舉例,甲君於2025年9月17日購買1台符合能源效率分級第1級的冷氣機,並於當日取得統一發票,但直到2026年4月10日才提出退稅申請。由於申請日期已超過購買日次日起算6個月的法定期限,因此無法獲准退稅。
 
國稅局提醒,民眾購買冷氣、冰箱或除濕機時,若符合減徵貨物稅退還條件,務必留意申請期限,應於交易日期次日起6個月內完成申請,以免因逾期而失去退稅資格。同時,也建議多加利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的線上申請服務,省時又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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