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進入地震週期 國土法卻2020年才上路

2018/02/19 07:00

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國土計畫法》在2016年5月1日施行,該法為國土最上位法定空間計畫,也是土地開發利用的最高指導原則,但「主法」雖然已經施行,21項「子法」,包括擬定全國國土計畫、補助並協助縣市政府擬定國土計畫規劃,營建署預計2020年5月1日前才會公告實施。

▼農地經常有被佔用等違規情形,國土計畫法必須儘速完成細部項目施行上路。(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台灣近年地震頻傳,加上颱風災害多,2030年前,將出現水庫淤積、西南部沿海地區地層下陷、地下水鹽化等危機,前內政部長李鴻源更長期呼籲政府應該檢討國土規劃,並重新制定土地分區,應以防災政策業務作為先行,才能讓下一代能在這塊土地安居樂業。

即便《國土計畫法》已經在2016年5月施行,卻必須等「全國國土計畫」、「縣市國土計畫」、「國土功能分區」3階段公告後,才能正式上路。「全國國土計畫草案」在2017年10月辦理公開展覽,並在北中南及東部舉行6場公聽會,經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審議,將送至行政院核定,預計今年4月30日前公告實施。

不過,最耗時的卻是「縣市國土計畫」,依照營建署公告的時程,2017年3月已經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土計畫規劃作業,直至2020年5月1日前才會公告實施。換句話說,要套用新版、檢討過後的土地使用分區,還得再拖2年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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