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應台質疑 財產全都露不符個資法

2014/07/04 09:13

記者崔慈悌/台北報導

監察院公布最新廉政專刊,僑委會副委員長陳玉梅現金存款逾4億元,讓外界大吃一驚,她隨後澄清「是400多萬誤植多了兩個零」,文化部長龍應台也被認為「很會理財」,不過龍應台表示,公務員財產公開,感覺人權被侵犯。

龍應台表示,公務員財產公開,感覺人權被侵犯。(擷取自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網站)

龍應台的申報資料中,擁有位於台北市中正區99年買進價格為1,850萬元的房屋,以及一棟士林區的建物,存款721萬多元。龍應台另有1,874萬多元的有價證券,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由中國深圳招商銀行發行的大陸「憑證式國債」,價值1,134餘萬台幣,並投資香港電能實業、大家樂、匯豐等約664多萬元的香港企業股票,及信託1,473多萬元國內上市櫃股票。與去年的申報資料相較,龍應台還清了1千多萬的房貸,存款也從原本的1,465萬多元減少到721萬。

龍應台表示,因為房屋貸款逾期後,利率就會增加,於是拿了存款先去還清,也就是「拿這個洞去補那個洞」。對外界形容她很會理財,龍應台認為「就這樣一個動作要接受這樣的讚美嗎?很奇怪。」龍應台也忍不住批評,她贊成政務官要把財務狀況清清楚楚告訴監察院,但「這難道就意味著,監察院就要把它公布給全體國民嗎?」這兩件事情並不是同一件事,應該要有所釐清。

她說,在民主社會中,政府設置反貪機制並沒有錯,但這與全民公審不同,畢竟政務官也有隱私,保護他們的隱私不會與防貪相牴觸,「陽光」是指受到機關的監視,如果擴大到任何人都可以知道公務員的地籍、地址、存款、銀行,「這樣很奇怪吧?是不是違背個資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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