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議會3讀通過 牛豬雞零檢出

2020/10/31 09:20
中國時報記者賴佑維、姜霏/綜合報導
 
桃園市議會30日三讀通過食安條例修正案,將原本限制豬肉及其製品驗出乙型受體素(瘦肉精),修正為牛、豬、雞等供人類食用肉類及其製品都不得驗出乙型受體素及萊克多巴胺。不過該自治條例將送中央核定,若通過才能上路。
 
送中央核定 通過才上路
 
議會昨也三讀通過《桃園市電子煙危害防制自治條例》,未滿18歲者使用電子煙,如供應、交付、販賣電子煙,或與電子煙相關器物給未滿18歲者,或強迫、引誘,或以其他方式使孕婦吸食電子煙者,依法可處1萬至5萬元罰鍰。
 
桃園市議會30日三讀通過食安條例修正案,將原本限制豬肉及其製品驗出乙型受體素(瘦肉精),修正為牛、豬、雞等供人類食用肉類及其製品都不得驗出乙型受體素及萊克多巴胺。(賴佑維攝)
 
《桃園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中,原本僅要求桃園市販售的豬肉及相關產製品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瘦肉精),但藍營議員認為,萊豬進口後對國人健康影響重大,市議員舒翠玲提案修正,改為禁止牛、豬、雞等人食用肉類及相關製品,都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包含萊克多巴胺。
 
另外過去若豬肉、其製品檢出乙型受體素並無罰則,此次修正案中,修正為可裁罰8至10萬元,並得按次處罰,若連續3次勒令停業。桃園市衛生局表示,議會通過後,將送往中央核定,若通過才能正式上路。
 
鄭文燦盼中央 統一解釋
 
桃園市長鄭文燦回應,很多縣市食安條例跟中央的政策並不一致,但是《食品安全衛生法》、《地方制度法》中對於食安的規定,應該由中央來統一解釋,避免造成一國多制。
 
鄭文燦解釋,中央如何解釋食安條例,尊重中央的決定,未來最重要是,國產標示一定要徹底執行,不管從源頭管理到末端的稽查,都要執行徹底。相信台灣的國產豬肉具有競爭力,也呼籲食品安全要在穩健的制度上進行,做更好的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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