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調查中心/調查報導
新北W姓夫妻向本刊《CNEWS匯流新聞網》爆料,109年他們委託信義房屋賣房,成交僅快半年,該房又被信義房屋轉售,兩次交易價差高達49%(162萬),讓他們忍不住懷疑自己是不是被信義房屋騙了。W先生直言:「從成交328萬再轉賣到490萬都是由信義房屋居中成交的,我不得不懷疑是信義房屋聯手投資客欺騙我們的血汗錢!」
W先生原本持有的房屋位於台中北區陝西東五街,鄰近曉明女中、捷運文心中清站,步行約6至8分鐘,屋齡約40年,格局3房2廳1衛。談到當初賣房子的原因,W先生表示,該房產是上一輩傳下來的,兄弟姐妹體恤他的小孩較小,決議將房子留給他們一家。隨著孩子年紀漸長,因為要去國外唸書築夢需要一筆費用,W夫妻決定售屋,補貼家用及孩子的深造基金。
回憶起賣房過程,W先生說,109年還在台北大樓當保全的他,常看見信義房屋房仲進出社區,他認為信義房屋是上市大公司、品牌印象也不錯,於是請信義房屋房仲估價位在台中陝西東五街房產的行情,並全權交由信義房屋處理,委託信義幫忙媒合台中房產的交易事宜。
W先生表示,當年委託信義房屋售屋,短短的時間,信義房屋仲介即找到在經營室內設計公司的買家,最終以每坪17.83萬,總價328萬賣出。
今年3月,喜歡關注房產資訊的W太太,有天想看看當時售出的台中房子如今的行情,但讓她沒想到的是,實價登錄一輸入資料,顯示的竟是490萬元的成交資訊,當下她對這個數字感到相當不解,因為當時先生明明告訴她是以328萬元賣房,怎麼資料上金額會有破百萬元的落差。
W太太一度懷疑先生聯手房仲,自己偷藏百萬私房錢。後來她迅速冷靜下來,並仔細查看資料,這才發現490萬元的買賣是在109年12月完成交易,而下面還有一筆109年6月完成交易的328萬元,後來更發現兩次交易都是由信義房屋處理仲介成交的,才讓自己一時混淆、差點誤會先生、引爆家庭革命。
由於短短半年內同間房屋2次交易竟差了162萬元,讓W太太極度想了解這交易金額高達49%的價差原因為何,調查後發現,該房每坪價格從17.83萬元上升到每坪22.21萬元。
W太太將情況告訴W先生後,W先生當場愣住,完全不敢相信自己賣房竟然會遇到這種狀況,一方面恨自己不夠了解房地產專業,一方面則氣自己不應該全然相信房仲。
W太太表示,信義房屋既然收取了仲介費,就應該要協助屋主了解狀況、為賣方爭取權益。W先生說:「我們賣房也有讓信義房屋抽佣4%」啊。
「我氣的是,我們並不是沒付信義房屋錢,當初賣的房子才半年時間又被這家室內設計公司交給信義房屋仲介轉賣,差價高達49%、162萬」,W先生重申,這樣的感受真的很差!
根據財政部《房地合一2.0》公布的數據發現,《房地合一2.0》自2021年7月上路至去年底,遭課徵45%重稅的短期交易案件突破4.2萬件,總獲利高達334億;每4件房市交易,就有1件屬於短期交易,顯示炒短線的投資客獲利驚人。
W太太表示,買賣房屋一定要擦亮眼睛,慎選房仲業者,避免成為下一個受害者。另外,房仲業者也要提供優質服務,積極為消費者爭取權益,別讓顧客辛苦一生賺來的血汗錢被無良業者和投資客賺走,成為台灣炒房的犧牲者。
針對消費者的質疑,本刊於5月4日上午詢問信義房屋,信義房屋昨(5)日中午回覆如下:
一、 本公司經紀人員與賣方就本物件陽台補登事項,早於委託前(109年6月5日前)即以電話、通訊軟體持續討論,109年4月23日經紀人員亦以LINE與賣方討論陽台補登後可能增加的坪數、賣價,更有告知陽台補登面積須以地政機關確認後為主,當時賣方知悉如有陽台大約就是20坪,此有賣方與經紀人員line紀錄(附件一)為憑,不動產說明書亦有記載附屬建物(即謄本上所記載之陽台位置)於建物成果圖未標明,是否補辦登記須由相關主管機關依職權核定之,買賣雙方需事先於契據中訂定是否增減價金之意旨作為注意事項,並經賣方簽名確認(附件二),嗣本物件簽署買賣契約時,地政士更有將前述相關事項列入特約,並由買賣雙方當下合意「以地政機關登載資料為點交依據」,此有本物件買賣契約特約為憑(附件三),顯見賣方於委託前二個月即自知亦經本公司人員告知可補登陽台面積,卻未辦理,嗣後自行與買方合意以現況建物謄本記載面積為準,建物面積及價金均不增減,其投訴內容顯與事實不符。
二、 另查本物件成交金額較同年兩個月前同坪數同巷同樓層之物件每坪高兩萬,自無低於行情之情形,可參內政部實價登錄查詢資料(附件四)。
三、 賣方投訴本件買方於半年後,再行出售,從原本售價328萬變成490萬元,價差162萬罔顧屋主權益,與設計公司配合賺差價云云,然實際上買方於再行售屋前,係自行向地政機關為陽台補登,且當初買賣已約定屋內漏水壁癌均由買方自行處理,買方裝潢前室內有嚴重壁癌滲漏水,且裝潢十分簡陋老舊,買方於交屋後將全室重新裝潢、將浴室打掉重做、將客廳陽台牆壁拆除等,並將水電管線全部重拉,並於再次賣出後附上全新之床組、衛浴、流理台、櫃子等相關家具,均有前後屋況照片可資對照(附件五,新舊屋況對比),顯見賣方投訴內容顯有偏頗。
四、 貴媒體就所報導之事實,應負合理查證之注意義務。法院亦曾認定貴媒體倘於報導前未經合理查證,或經查證所得資料,無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而予報導,致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符,則難謂其無過失,如因此他人在社會上之評價受到貶損時,自應負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責任。現上述賣方投訴內容完全忽略實際屋況、是否裝修、裝潢費用等情形,且關於陽台補登事項說法與實際情形、文字紀錄、契約約定均不相符,貴媒體當應合理查證,否則即為故意不實之報導,本公司必當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五、 如 貴媒體仍執意報導本件爭議,請將以上聲明,連同附圖全部內容一併完整刊登,以免產生誤導致損及本公司權益及不動產仲介市場之公平競爭秩序!
本刊根據信義房屋的回覆,刪除掉其中有關消費者投訴「陽台坪數未計算在權狀面積」的內容,而以消費者投訴有關「半年內兩次買賣都是信義房屋、價差達49 %」的內容,再次詢問信義房屋,信義房屋的回覆全文如下:
就貴媒體於112年5月5日提供予本公司之本篇新聞內容,係將前日112年5月4日供本公司回應新聞稿中原有對於賣方指摘完全不知陽台補登事項進而指摘有坪數落差及價差之版本,於本公司提供賣方知情陽台補登之對話紀錄及前後屋況明顯差異之照片,詳加說明為何有此差價後,修改為單純有價差之版本,然此版本對於已知影響價格之陽台補登坪數差異事由、屋況有嚴重漏水壁癌及買方花上百萬全室重新裝修並重裝水電管線後始轉賣之事由避而不談,有嚴重偏頗且故意隱匿重要資訊,而造成本公司商譽受損之情形,以下為112年5月4日對於原草稿之本公司回應,如 貴媒體仍執意報導112年5月5日之單純價差新版本,請將以上聲明及以下說明全部內容一併完整刊登,以免產生誤導致損及本公司權益及不動產仲介市場之公平競爭秩序。
本刊接獲信義房屋回應之後,再次求證,發現以下2點:
1. W先生的房子,由原權狀坪數18.39坪補登至22.06坪,差距實際為3.67坪,尚非信義房屋回覆差距1-2坪、約20坪的權狀面積。實際差異的坪數超過房屋面積10%。
2. 信義房屋回應的同年同坪數同巷同樓層物件,於109年4月成交290萬(每坪15.77萬),此物件於同年7月,又以405萬(每坪22.02萬)售出,同樣是短期間之內買賣兩次,而且時間更短,三個月內價差為115萬,幅度39.6%,都是屬於短期間之內交易且價差高價差的案例。(以上個案不代表通案)
由本案可知,消費者出售老舊房屋時,如先經整修重新裝潢,當有助於提高出售價格,不失為一大助益。另外消費者也應具備不動產交易基礎知識,例如善用老舊房屋補登陽台的機制,以有效維護自身權益,並避免畢生心血淪為不肖炒房客的賺錢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