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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社宅預定地遭批 台中地政局:還很多地

#政策 #租售 #地方 #總太建設 #太原段 #社會住宅
好房網News編輯唐主桂/採訪報導
 
台中市政府昨(23)日成功標售北屯太原段及太平新光區段徵收配餘地,其中北屯太原段原定要做為社會住宅使用,卻被以38億元高價賣出,引發外界質疑違反公共利益,對此,台中市地政局回應,表示如果要蓋社宅,台中土地絕對夠用。
 
立法委員洪慈庸在五月時揭露,台中市府取消了北屯太原段社宅第一期450戶,在七月初這筆土地更被標售,讓洪慈庸質疑是否勾結建商利益,而昨日這筆土地成功以38億元價格出售,更讓他批評該地段全部變成總太建設的豪華特區。
 
北屯太原段原定社會住宅用地卻被標售,引發外界質疑違反公共利益,對此,台中市地政局回應,表示如果要蓋社宅,台中土地絕對夠用。(取自台中市住宅發展工程處)台中社會住宅太原段。(取自台中市住宅發展工程處)
 
北屯太原段開發案的土地並非第一次釋出,先前所釋出的太原段140-1地號一樣是由總太建設標得,面對外界質疑是否為圖利廠商,台中市地政局表示,土地標售是採價格標,價高者得,因此無法決定是否讓特定人士無法得標。
 
對於洪慈庸質疑推動社宅最大的困境就是缺地,地政局也回應其實台中市可供處分的住商用地還有非常多,要做為社會住宅使用是絕對足夠,區段徵收加上重劃區的土地,只要市府願意拿來蓋社會住宅,土地問題不用擔心。不過許多開發區的收支尚未平衡,為了支應開發成本,未來可能還是會陸續標售某些地段以償還債務,待收支平衡後,會再做公益使用。
 
地政局解釋,太原段是屬於區段徵收,與一般徵收不同,是基於都市開發、都市更新目的所作徵收,在土地所有權人領回抵價地後剩餘土地辦理公開標售、標租或設定地上權處分來抵付開發費用,跟重劃抵稅地的概念比較像。
 
地政局補充,近期的開發案,中央都會要求符合公益性及必要性,在近期的案件中,市府也做出承諾會提供一定的土地做為社會住宅使用,例如烏日前竹的徵收案,就承諾拿出一公頃土地做為社會住宅,所以在社會住宅的土地上不需要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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