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有催收證明 債權逾期2年始列呆帳損失 2016/09/24 09:10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的應收帳款、應收票據及各項欠款債權,若逾期2年,且經債權人催收後仍無法收取本金或利息者,必須保存存證函、催收證明或其他相關文件,以便在所... 政策 國稅局 債權 存證函 財政部 人氣: 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