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期 好房網雜誌 2018.M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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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自售屋有風險 簽約前 抵押設定看仔細

身為買房新手的茵茵擔心先代賣方清償貸款風險太高,怕最後會賠上辛苦存下的頭期款,跟男友幾經討論後,選擇忍痛放棄。由於兩人事前沒有調閱謄本,全聽屋主片面之詞,因此毀約後,還是得付出萬把元的代書費用,讓他們初入房市就得到慘痛教訓……

如何避免買到抵押權設定複雜的物件?全國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張瀞勻建議,消費者簽約前,若 沒有專業仲介人員協助,應自行到房屋所在地的地政機關調閱該物件的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

查閱謄本他項權利部 房屋抵押設定一目瞭然

建物登記謄本內容分為「建物標示部」、「建物所有權」及「建物他項權利部」三大項,如果想知道房屋的抵押設定狀況,可以查閱謄本的第三大項目「建物他項權利部」。

所謂的「他項權利」,是指房屋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以外的他人對房屋享有的權利,最常見的就是「抵押權」。當屋主以建物為擔保品,向銀行、民間機構或私人借款時,就必須設定抵押權,而他項權利部所記載的「權利人」,就是指放款的債權人,屋主則為「設定義務人」,也稱作「抵押人」。

從「他項權利部」資料中,還可以了解抵押次數、設定抵押的順序、登記日期、債權額比例(通常為一分之一)、擔保債權總金額,和約定的清償日期。

有民間二胎借款 買賣風險大增

必須注意的是,「擔保債權總金額」並非實際貸款金額,而是金融機構對該房產的鑑估價格,通常是實際放貸金額的1.2倍,例如擔保債權總金額是1200萬元,實際貸款金額就是1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