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期 好房網雜誌 2018.M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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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約到期前 房東可以帶人看房嗎?

租約到期前,房東來電表示想帶人看屋,勉強答應了,想不到下班後回到家,才發現「私密物品」放在洗手台忘了收,這下實在尷尬了。

文/蔡志雄

前言所說的故事,是一則真實發生的新聞案例,粗心的女房客在沒有整理房子的情況下,就讓房東帶著新租客自行進入房間,私密全都露,事後懊悔也於事無補。究竟租約到期前,房東有沒有權利先帶人來看房呢?

當然沒有!雖然房東擁有房屋所有權,但是已經將房子租給房客,換言之,房客在租約期間內擁有這間房屋的使用權,一旦房東未經房客同意擅自進入房間,房客可以控告房東觸犯侵入住居罪。報導中的案例,房東事先徵得房客的同意了,所以不會構成侵入住居罪。

實務上,有不少房東為了縮短閒置期,在租約還沒到期前就會要求先帶人來看房。如果重新用房東、房客以及未來房客的角度來看待這件事,應該會有不同的結果:

一、房東:房子要順利出租,要有良好的屋況,因此視覺是很重要的。房子整理後煥然一新的感覺,和整理之前有如戰場的對比,前者絕對比較好。房客搬走前整理打包是最凌亂的時候,此時看屋對屋況的印象只會扣分。

二、房客:房東一定要考量房客的心態,不說別的,連我們自個兒家有朋友來,免不了都要事先整理一下,更何況搬家前物品到處散落,尤其房間是私密空間,誰希望讓別人看到?

三、未來房客:房東在租約還沒到期前,先帶未來可能的房客看房子,這似乎讓未來的房客很方便,但是千萬別高興。房東現在這樣做,等到未來房客真的入住了,房東同樣會在租約到期前,帶未來房客來看房子,那麼,現在的方便就變成未來的尷尬了!

所以,租約到期前就帶人來看房子,無論從誰的角度來看,都不是一件好事。房客既然租了房子,就有權利使用到最後一天為止,房東還是等到房客將房屋點交,整理之後再開始帶看,跟原來房客好聚好散,也留給未來房客好印象,才是三贏啊!

蔡志雄蔡志雄/律師(本專欄僅代表專家個人觀點)

不動產經紀人考試榜眼,專欄作家。
經常參與電視節目錄影及接受各大新聞台採訪,分享婚姻法律及投資心得,並應政府機關及企業邀請演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