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期 好房網雜誌 2018.M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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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屋賣屋新挑戰 一次搞懂雨遮和坪數登記

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王成機表示,因雨遮和屋簷未具有構造、使用上的獨立性,也無外部阻隔性,且都不屬於當層的樓地板,無法作為實際生活滯留所用,納入測繪登記和交易計價,恐增加消費者負擔。

為改善雨遮造成建物虛坪問題、減少買賣糾紛,今年元旦起取得建照的建物,雨遮及屋簷不再辦理測繪登記。然而政府的良善美意,卻造成雨遮登記與計價一國三制的混亂現象。天時地利不動產顧問總經理張欣民認為,新制雨遮規範上路後,房市將出現「公設比變高」、「單價變高」、「房屋銷售難度增高」的「三高」情況,在興建房屋成本不變的情況下,少了雨遮坪數可銷售,自然拉高單坪售價,亦會提高售屋難度。

坪數登記有玄機 公設比非唯一參考指標

究竟建物坪數如何登記?根據建築法規規範,主建物專指室內面積,包括客廳、餐廳、廚房、臥室、書房和浴室等,但須注意,其測量範圍始自外牆外緣,共用牆則以牆壁中心點計算。部分早期興建的公寓,會將梯廳或地下室等公共空間也納入主建物登記範圍。

附屬建物指的則是與主建物相連之構造物,包括陽台、雨遮、屋簷、花台、露台、裝飾牆、植栽槽……等,但在今年元旦以前,僅有陽台、雨遮、屋簷三種可計入坪數。

一般消費者判斷房屋室內坪數是否實在,多半參考公設比高低,事實上,公設比的計算是以共有部分面積除以房屋總面積,包括陽台、雨遮等附屬建物也會列入分母計算,一旦分母變大,自然產生低公設比的假象。

舉例來說,假設房屋面積60坪,大公加小公的共有部分占18坪,雨遮占2.5坪,若不計算雨遮其公設比為30%,反之若計算雨遮,公設比反而降為28.8%。由於雨遮計坪會降低公設比,消費者在選屋上,不能盡信公設比,要比較主建物面積與附屬建物面積多寡,才能真正了解實際可使用面積有多少。

早期建物公設比平均落在20%上下,但自2005年七月一日後,由於《建築技術規則》修正第九十五條內容,八樓(含)以上的新請照大樓推案,應設置至少兩座逃生梯,因此現今公設比大多在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