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期 好房網雜誌 2017.S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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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趟澎湖行 看見租屋市場百家爭鳴

一趟澎湖行,在高雄住了膠囊旅館、旅社,在馬公租房,還搭船到將軍嶼住百年古宅。旅行中更能體會,居住也變成共享經濟一環。

文/蔡志雄

一直想到澎湖住上一整個月,終於在今年八月成行。早在幾個月前,我就先把落腳的房子租好,另外,為了在澎湖有個舒適的交通工具,選擇高雄的船班,連人帶車一起過來,這也要早早訂好船票。誰料到七月底尼莎跟海棠兩個颱風接連來攪局,船班居然改了兩次,遠赴高雄等船的我,臨時必須解決住的問題。

過去,只能沿著大街小巷詢問旅館、飯店有無空房,現在只要上訂房網,選擇區域跟入住人數,地點、價格、優惠、評價一目了然,更棒的是預定不用訂金,取消也不用費用。

第一晚,找到了一家在愛河之心旁邊的膠囊旅館,有漂亮的交誼廳、廚房,可以躺在沙發上優閒的看書報雜誌,回到床位,拉簾一拉上就是屬於自己的世界,燈光、插座、網路樣樣不缺,一個晚上花費五百元不到。第二天換成高雄車站附近的一間傳統旅社,沒有現代化的設備跟裝潢,優點是自己有一個雙人床的房間,同樣也是五百元不到。為了等船,住宿訂房只花了不到三分鐘,一千元通通搞定。

來到澎湖,除了本島,美麗的離島當然也要去走走,於是從碼頭搭船到望安,再搭接駁漁船到了將軍嶼,晚上入住百年古厝,只有簡單的陳設,體會濃濃的古早味。回到馬公,這裡是在澎湖一個月的家。

短短數日,從膠囊旅館、傳統旅社、百年古厝到一般民宅,同樣提供居住空間,適用法律大不相同。以日或週出租,也就是一般俗稱日租套房,依據發展觀光條例必須辦理旅館業登記,至於結合自然景觀、生態等提供旅客住宿處所,則要辦理民宿登記,一個月以上的租賃關係則受民法的規範。從趨勢來看,房子慢慢會跟上腳踏車、機車、汽車的步伐,變成共享經濟的一環,傳統法律實在有檢討的必要。

我在想,不如哪天來規畫個互相交換房屋的旅行吧!

蔡志雄蔡志雄/律師(本專欄僅代表專家個人觀點)

不動產經紀人考試榜眼,專欄作家。
經常參與電視節目錄影及接受各大新聞台採訪,分享婚姻法律及投資心得,並應政府機關及企業邀請演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