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期 好房網雜誌 2014.A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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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責劃分清楚 租屋不吃虧!

財政部調高非自用住宅房屋稅,做為打擊囤房族的手段,過去許多房東出租房屋並未誠實申報,間接影響房客權益。除了稅務問題,層出不窮的租屋糾紛也常令房東、房客們頭大……

撰文:師慧君 諮詢專家:崔媽媽基金會法律服務組組長曹筱筠

小陳在三重地區租屋,和房東簽訂一年契約,去年五月申報所得稅時,在未告知房東的情形下列舉扣除租金支出,事後房東收到國稅局的補稅通知,氣急敗壞的找小陳理論,要求每月房租調漲兩千元,以補貼須補繳的稅金,小陳拒絕,想不到房東竟威脅要以押金抵扣,還要小陳隔月立刻搬走,迫於無奈,小陳只好答應漲租。

租約還未到期前,房東又決定要出售房屋,起初小陳答應配合,沒想到房仲經常臨時帶人來,讓他不堪其擾,於是告知房東租約到期前都不再開放讓人看屋。某天回家,小陳卻撞見房東帶三組客人在屋內進出,讓他大為光火,當場與房東爭執了起來……

諸如此類的租屋問題屢見不鮮,尤其是弱勢租屋者權益更容易遭受損害。究竟租屋相關稅負應由誰負擔?還有哪些租屋問題要留意?房東與房客雙方又應如何自保呢?

原來如此 租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