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綜合報導
麥寮鄉林小姐問:出租房屋若一次收取二年租金,應如何申報?
國稅局表示,若房東一次收足二年租金,依法並無分年申報繳稅的規定,房東必須於收到租金當年,全數申報為租賃所得及繳稅。(好房資料中心)
中區國稅局虎尾稽徵所答覆:房屋出租應依規定申報租賃所得,其計算是把全年租金收入減除必要損耗和費用後的餘額當作所得額,納稅義務人如果無法舉證必要損失及費用憑證時,得適用財政部核定之費用標準,直接減除租金收入43%後之餘額為所得額,申報綜合所得稅。
該所說明,綜合所得稅之課徵,係以收付實現制為原則,若房東一次收足二年租金,依法並無分年申報繳稅的規定,房東必須於收到租金當年,全數申報為租賃所得及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