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雨鑫/板橋報導
淡水台灣高爾夫球場違建預定明天拆除完畢,16日會勘時卻遞交歷史建築申請函,儘管「拆定了」,新北市文化局員工卻透露,近年尋求文資法「保障」違建、拖延土地徵收或糾紛處理等案件不斷增加,讓原本保障文化資產的良好立意,蒙上一層灰。
淡水台灣高爾夫球場違建預定明天拆除完畢。(翻攝自Google Map)
淡水台灣高爾夫球場因淋浴間蓋在滬尾砲台的東土垣遺址上,去年被認定違建,由於必須要在遺址上動土,今年工務局以及文化局到場現勘,提出完整的拆除計畫,送交給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資局審議通過,也認定該地是違建,要求新北市政府盡速拆除。
原定今年9月就要拆除,球場卻向文化局請求,因近期要舉辦活動,想等到活動結束後再拆,文化局同意,雙方都簽下合約,由球場在10月20日前拆除完畢。
文資局、新北文化局、工務局拆除大隊、立委姚文智和淡水文化基金會代表,16日會勘違建的時候,業者以球場包含淋浴間,都是「全台首座高爾夫球場」範圍,當場向文化局遞交歷史建築申請函。
文化局文資科長曾繼田表示,文化資產不可能會有違建,即使對方提出的範圍包含了違建,也不會納入審議範圍中,換言之,淡高違建部分不會被列為「暫定古蹟」,因此拆定了。
中國科技大學建築系教授閻亞寧表示,依照文化資產法第17條,只要有價值的歷史建築或是古蹟,無論是民眾自行申請或是由文資委員普查發現,只要進入文化資產審核程序,該建物有半年的期間,會被列為「暫定古蹟」,保存的方式比照一般古蹟,要拆要修統統要經過核定。
有文資科員表示,想用文資法保障建物的案例數都數不清,文資法似乎成了許多民眾爭產緩衝的籌碼,有廟宇不斷提出示證延展再延展,還有民眾打電話來說,土地官司還沒打完,違建卻被拆除大隊盯上,詢問文資法能不能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