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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客買房門戶洞開?推案者親上臉書釋疑

#政策 #陸資買房 #賣台 #房屋改革 #陸資管制 #543條款 #炒房 #人頭戶

好房網News記者賈蓉 / 整理報導

開放「強國人」來台炒房?日前傳出政府全面開放陸資買房,以及取消陸資買房相關規定,遭到民眾砲轟「根本賣台」。德明財經科技大學不動產投資與經營學位學程副教授花敬群昨(31)在臉書上解釋,此次改革乃他於二、三年前向內政部所提案之計畫,希望民眾不要對於這項改革有錯誤的認知。

花敬群親上火線解釋「賣台合約」並不賣台,是為保護台灣房市所推出的總量管制。(好房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花敬群個人沙龍照。(好房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釋疑一:為何開放400戶住宅給陸資購買?

花敬群解釋,以過去一年約四十萬筆的建築交易量來計算,開放一年四百戶住宅僅是總量的千分之一,換言之,「即使陸資每年買到總量上限,也得花費一年才能購買到國人一年所交易的數量」,且過去並沒有關於陸資來台買賣房產的有效統計資料與規定,藉此能夠有效管制、防堵中國資金來台炒房。

花敬群補充,「這是一項改革,不是放寬」,花敬群表示,希望大家不要看到四百戶、十三公頃的數字,就認為這項改變是引清兵入關。

釋疑二:為何開放同一社區10%給陸資購買?

據聯合報報導,內政部乃參考新加坡出租給外國人比例每鄰里不能超過8%,每棟不能超過11%之規定,台灣則取中間值10%為標準。花敬群說明,為了避免申請案件過度集中,將造成社會疑慮,因此以10%作為單一社區總量上限,同時也避免某些社區淪為「中國租借地」的問題

釋疑三:大量資金一買一賣炒高台灣房價?

地政司副司長施明賜接受中央社採訪時說明,內政部將於今年七月實施「543條款」,針對中國在台取得不動產者,訂有登記滿三年方可移轉、每年在台停留時間不得超過四個月,且貸款額度不可超過五成的規定。現行規定中,除中國黨政軍身分不得取得外,亦限制每人僅能購買一戶供住宅使用的不動產。

釋疑四:無法防堵大量人頭戶買房

日前傳出以刷卡方式購買預售屋,即可規避「543條款」,無法有效執行一人僅一戶的政策,花敬群亦指出這類「人頭買賣」問題,認為經濟部投審會日前註銷借新加坡商名義來台的阿里巴巴,即是政府嚴格執行把關的重要行動,期待政府高層允許央行重啟資金查核,以避免陸資人頭購屋的問題發生

花敬群解釋開放陸資買房的改革並未賣台。(翻攝花敬群Facebook)

花敬群解釋開放陸資買房的改革並未賣台。(截取自花敬群Facebook)

花敬群解釋國安角度考量。(翻攝花敬群Facebook)

花敬群解釋開放陸資買房的改革並未賣台。(截取自花敬群Facebook)

對於網友提問,何不新增以「縣市總量管制」限制陸資買房數量,花敬群補充,若以此為限制,400戶依照人口與市場規模比例分配,可能造成某些縣市的年度配額不到五戶的情形,反之若以「區域配置」,即除了10%社區上限外,再增加行政區上限,能更有效合理分配買房區位,然此方案並未被納入此次改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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