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瓊平/台北報導
八仙樂園將游泳池場地租借給公關公司辦活動,發生嚴重塵爆事件,遭新北市政府勒令停業,由於業者短期出租卻沒有報請主管機關交通部觀光局同意,違反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觀光局已開出一張5萬元罰單,後續會根據檢調的調查事實,若發現業者還有其他明確違規,會持續開罰。
針對八仙樂園指事件發生前園區曾消防安檢,新北市長朱立倫說,業者不要想用任何方式來逃避責任,市府一定追究到底。 報系資料照
觀光局副局長張錫聰表示,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中對重大投資案件有明確規定,從地方到中央都有明確的分工,其中設立、發照、檢查、輔導、獎勵、處罰與監督管理由觀光局執行,發照後由各部會依權責管理,業者也需自主管理、建立緊急救難、緊急醫療機制,並報地方政府核准,還要定期舉辦演練、檢查與考核。
八仙樂園發生嚴重的塵爆事件,觀光局是觀光遊樂業的中央主管機關,遭質疑未盡管理之責。張錫聰說,觀光遊樂業將場地出租給其他單位,必須報觀光局同意,但八仙樂園只是短租一天,並非長期租賃,活動辦完就沒有了,主管機關的確不容易察覺,未來將明確要求觀光遊樂業必須落實通報程序。
張錫聰指出,八仙樂園將場地租借給公關公司已明確違反規定,觀光局掌握租賃契約將開罰5萬元,後續將檢討是否要調高罰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