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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曾祭3招管制租屋市場 那台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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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News記者蘇彥菱/整理報導
 
香港房價高、租金貴,早已眾所皆知,民眾多半靠租屋求一個安身之處,然租金連年飆漲,政府提供的公屋量又不足,不禁讓香港人感嘆,何處才是我家?但,羅馬不是一天造成的,原來香港政府曾出手管控租屋市場,最早可追溯到1921年,但在2004年,港府為了挽救因SARS而低迷不振的房市,才將全數管控措施取消,以致當今如此情況。
 
租務管制法例在香港並非新鮮事,早在1921年,香港就曾立法保障房客的租屋權。(翻攝自Youtube)
 
租務管制在香港並非新鮮事,早在1921年,香港就曾立法保障房客的租屋權。(翻攝自Youtube)
 
香港節目《視點31》近日報導了香港的租屋困境,報導中指出,近年租金飆升,對一般民眾尤其吃力;每坪租金越來越貴,所能租到的面積卻是越來越小,更糟糕的是,常常被迫搬家,房客一點保障都沒有。有鑑於此,不少民間團體要求香港政府重推「租務管制」(租屋管制),保障無殼蝸牛的租屋權利。
 
節目採訪了長期關注房屋及土地等居住相關政策的民間團體「影子長策會」的成員陳紹銘,陳紹銘表示,儘管香港奉行自由貿易的資本主義,但在早期,香港政府曾經立法干預租屋市場,最早可回溯到1921年,直到2004年全面取消。
 
這些「租務管制」法例分別就租金與保障房客的租住權著手,包括:1. 租金不能隨意調漲 2. 房客的續租權 3. 終止租約有通知期。首先,房東不得亂漲租金是在1921年實施的,陳紹銘指出,當時規定部分唐樓,兩年內租金漲幅不得逾3成,或不可超過市場租金行情的9成。
 
其次是房客的租住權(租屋權),包括房東要將房屋收回,必須是要將房屋重建或是自住才行,而且通知期有6個月。然而,這些「租務管制」到2004年全面取消,原因是香港於2003年時,飽受SARS肆虐,房市低迷,到隔年2004年,港府認為房市供給量充足、公屋供應也相對穩定,以及租金也有開始回落的跡象,基於以上三點,決定取消一切對租屋市場的政策管控,殊不知,時至今日,上述現象不復存在,甚至還顛倒過來。房價高到民眾買不起,即便選擇租屋,租金也高的嚇人,每三年輪一次的公屋也是僧多粥少。
 
回到台灣,房價高漲亦為民怨之首,也促使提供便宜租金的社會住宅政策成為這次雙北市長參選人爭取選票的關鍵政見之一,然不動產學者也不停呼籲,其實台灣的租賃市場缺乏的是專業的服務,要改變現狀,應著重於後續管理,並非止於適量的供給而已,更重要的是建立一套房東與房客之間的平等關係制度,才是圓滿的租屋政策。
 
《視點31》何處是吾家?──沒有租管的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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